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天津销毁西班牙不合格进口水果 重达20余顿价值近1.4万欧元

 2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北青网  发布时间:2016-03-16 20:05:12
导读:  中新网天津3月15日电 (记者 张道正)一批来自西班牙的重达20余吨货值近1.4万欧元的不合格进口水果15日在天津被实施了监管销毁。 这批进口西班牙水果为鲜柠檬和鲜橙,共计2000多箱,是天津口岸首次进境的西班牙水果。天津检验检疫局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这批货物进行单证审核时,发现其植物检疫证书...

天津销毁西班牙不合格进口水果 重达20余顿价值近1.4万欧元 

  中新网天津3月15日电 (记者 张道正)一批来自西班牙的重达20余吨货值近1.4万欧元的不合格进口水果15日在天津被实施了监管销毁。
  这批进口西班牙水果为鲜柠檬和鲜橙,共计2000多箱,是天津口岸首次进境的西班牙水果。天津检验检疫局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这批货物进行单证审核时,发现其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产地等细节不符合《西班牙输华柑橘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验检疫时,天津检验检疫人员发现该批水果未实施检疫处理、来自未经注册的西班牙包装厂和果园等问题,这些也不符合议定书要求。在现场掏箱查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又发现这批水果的输出国未按要求对货物实施冷处理、货物木质包装箱霉变严重、包装箱上无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等问题。天津检验检疫人员遂判定这批水果不合格,并依法做出销毁处理。
  “为有效防范地中海实蝇疫情的发生,针对来自地中海实蝇疫区的柑橘类水果,我国要求输华柑橘在制冷集装箱内进行针对地中海实蝇的冷处理。”天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冷处理设备需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考核认可。冷处理的温度、时间等信息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并在柑橘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相关证书和记录。(完)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