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女子养生馆按摩 男技师冲动欲强奸 详情曝光

 7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2016-03-18 11:24:06
导读: 29岁的王芳(化名)在石景山区的一家养身馆办理了按摩会员卡,没想到男技师李某竟然想趁按摩之机对她实施强奸,王芳及时反抗,最终李某未能得逞。昨日,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2015年夏天,王芳在石景山区一家保健养身馆办了一张足疗卡,之后连续做了几次足疗,每次都是一个叫李某...

  29岁的王芳(化名)在石景山区的一家养身馆办理了按摩会员卡,没想到男技师李某竟然想趁按摩之机对她实施强奸,王芳及时反抗,最终李某未能得逞。昨日,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2015年夏天,王芳在石景山区一家保健养身馆办了一张足疗卡,之后连续做了几次足疗,每次都是一个叫李某的男技师为她服务。王芳说,她最初只是做足疗,几次之后,李某说她的身体不太好,向她推荐腿部按摩及臀部按摩。据了解,李某共为王芳进行臀部按摩3次。因为之前曾经有店员向王芳解释过按摩免不了接触到身体,所以有时李某碰到王芳的私密部位,王芳以为对方不是故意的,即使内心有一些不舒服,也没有予以严厉地制止。

  该案承办人说,就是王芳的这种沉默,让李某的胆子越来越大。2015年12月的一天,李某在为王芳按摩时,想趁其不备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发现他要强奸我时,我立即从按摩床上下来,打了李某两个嘴巴,并说要报警。他立马跪下求我,让我别报警,并要给我钱。”王芳说,她还是选择了报警,并配合警察将李某抓获。

  据李某的同事介绍,店内经营的项目有面部美容、足疗、经络按摩,技师不能按摩客人隐私部位,店内也不允许技师自创项目。

  李某交代,店里没有按摩臀部的服务内容,“我按她的大腿根部,主要还是想占她便宜,这一次我禁不住诱惑,冲动了”。

  该案承办人介绍,李某在主观上具有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故意。客观上,李某欲趁被害人不备,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反抗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承办人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的客观要件包括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本案中,李某虽没有暴力、胁迫行为,但利用的是在按摩过程中,技师能够接触被害人身体的有利条件,趁被害人不备,欲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这种手段同样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提醒

  女顾客接受按摩服务尽可能选择女性技师

  检察官提醒,女性朋友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接受按摩服务时尽可能选择女性技师。

  如果遇到不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在不法侵害发生后要立即报警,选择沉默是对犯罪的纵容,也可能为伤害加重带来隐患。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