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陕西男子自家后院挖出古墓 私自盗取被刑拘

 1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腾讯新闻  发布时间:2016-03-25 10:55:25
导读: 小编要提醒大家,如果发现古墓,一定要上报文物部门,不要私自盗取。  在自家后院挖水窖挖出一个古墓葬,不仅没上报文物部门,还私自盗出13件文物,让人带到河南准备出售,铜川男子高某和侄子近日被刑拘。 3月18日,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民警入户走访时接到举报,称石柱镇龙首村有村民挖掘古墓偷盗文物。 据办案...

  小编要提醒大家,如果发现古墓,一定要上报文物部门,不要私自盗取。

陕西男子自家后院挖出古墓 私自盗取被刑拘

 

  在自家后院挖水窖挖出一个古墓葬,不仅没上报文物部门,还私自盗出13件文物,让人带到河南准备出售,铜川男子高某和侄子近日被刑拘。

  3月18日,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民警入户走访时接到举报,称石柱镇龙首村有村民挖掘古墓偷盗文物。

  据办案民警李涛称,经调查得知龙首村村民高某在自家后院挖水窖时挖到一座古墓,让侄子高某某下去将墓葬里的文物取走。

  民警随后传唤高某、高某某。据高某交代,3月12日上午他雇人在自己后院挖水窖,中午12时许,工人称在下面挖到一个墓葬,他就让在现场帮忙的侄子高某某下去查看,并打开墓葬将里面的12件陶器、1把古剑连同尸骨取出来,并将刚挖的水窖和古墓填埋。

  “高某随即给家住河南鲁山县的女婿郝某打电话,称家中挖出了一批文物。13日凌晨郝某开车赶到铜川,将13件文物连夜带回河南准备出售。”耀州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董剑凝说,3月18日晚高某交代了被盗文物下落后,办案民警就连夜赶往鲁山县郝某的住处,追回了被盗的13件文物。

  董剑凝说,追缴回的13件文物中,12件为大小不同的陶罐,1件为一把古剑。初步判断高某、高某某二人挖出的古墓疑为一座汉代墓葬,“对于被盗文物的等级,已上报省公安厅协助,请文物专家进行判定。”

  目前,高某、高某某已被刑拘。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