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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原市委书记刘国庆受贿7000万受审 刘国庆履历

 1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凤凰资讯  发布时间:2016-03-30 17:47:57
导读: 原标题:河南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被控受贿近7000万元案开庭3月30日,被告人刘国庆在庭审现场。  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南省驻马店市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受贿一案30日在许昌中院开庭审理。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国庆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

  原标题:河南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被控受贿近7000万元案开庭

河南驻马店原市委书记刘国庆受贿7000万受审 刘国庆履历

3月30日,被告人刘国庆在庭审现场。 

  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南省驻马店市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受贿一案30日在许昌中院开庭审理。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国庆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店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22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799万元、港币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国庆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处罚。

  法庭调查显示,被告人刘国庆在担任驻马店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东方金典集团有限公司张某某人民币2000万元。

  同时,还收受驻马店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人民币1000万元,伙同雷某收受驻马店市开发区嘉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王某人民币1500万元。

  被告人刘国庆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悔恨交加,“受党培养教育多年,辜负了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对不起组织、人民群众和家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认罪悔罪。今后一定好好改造,悔过自新。”

  当天庭审,旁听席座无虚席。被告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人员等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案庭审旁听。

  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刘国庆履历

  刘国庆,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河南太康人,1983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2013年4月当选河南省驻马店市委书记。

  2014年4月25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2014年10月23日,被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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