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男子结婚未登记 老婆变成朋友妻 细节曝光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9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6-04-05 17:38:33
导读: (原标题:只办婚礼没登记“老婆”成了他人妻 同居9年有儿女也无效)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原告李洋(化名)与被告程丽(化名)经媒人介绍相识,他俩于2007年5月1日举办婚礼后便同居生活。之后一双儿女相继出生,给这个农家小院增添了许多欢乐,也给这对年轻夫妇增加了经济负担,夫妻二人盘算着要走出去...

  (原标题:只办婚礼没登记“老婆”成了他人妻 同居9年有儿女也无效)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原告李洋(化名)与被告程丽(化名)经媒人介绍相识,他俩于2007年5月1日举办婚礼后便同居生活。之后一双儿女相继出生,给这个农家小院增添了许多欢乐,也给这对年轻夫妇增加了经济负担,夫妻二人盘算着要走出去淘金。

  于是,李洋携家带口南下海口,夫妻俩在一家电子公司找到工作。打工期间。两人结识了来自河南省郸城县的工友卢强(化名)。卢强能说会道、善解人意,在长期的接触中,程丽渐渐喜欢上了卢强,两人走到一起。 2016年春节前夕,他俩乘李洋去商店采购年货之机,携带孩子坐上了前往卢强老家的长途汽车,卢强回家后稍作安顿便与程丽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李洋发现妻子、儿女被平时视为手足的干亲家卢强拐跑,便到卢强老家找到程丽和一双儿女。指责、哀求、劝解无济于事,无奈之下,李洋以卢强、程丽涉嫌重婚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李洋与程丽同居的时间是2007年5月1日以后,而事实婚姻的界定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为“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他们虽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但两人未登记领证属非法同居,故其二人婚姻属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