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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四措并举全力建设法治民政

 1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4-25 16:07:03
导读:今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机制、学习、宣传、规范”四个方面,以营造氛围、提升素质、推动实践为主要任务,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统筹推进,开拓创新,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民政发展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一、抓机制,奠定坚实基础(一)纳入全年目标考...

今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机制、学习、宣传、规范”四个方面,以营造氛围、提升素质、推动实践为主要任务,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统筹推进,开拓创新,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民政发展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抓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一)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将民政法治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体系,每季度召开局党委会和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各单位、各科(室)“一把手”是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制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年底评先评优予以一票否决。

(二)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下发了《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民政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民政系统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行政执法职能、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岗位,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制定下发了《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培养法制思维增强法制意识 依法依规作为”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的通知》,今年4至6月份,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学法守法专题活动,争做“积极主动学法、科学合理用法、一切行动守法”的模范,不断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抓学习,提升法律素养

(一)整理民政法规选编。由市民政局办公室牵头,对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筛选整理,编印成册,内容涵盖了现行的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共计76件,形成了《民政法律法规选编》一书,共印制1000本,下发给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作为民政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编印5000本,《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将所有民政业务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汇编成册,发放给每个民政工作者和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在宣传民政政策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公开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民政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

(二)系统学习民政法规。一是组织集体学习。结合正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的“两达标一提升”(业务知识达标、办事流程达标,为民服务水平提升)活动,将法律法规作为单位中心组和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全面学习跟民政工作有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文件,特别是需要熟练掌握近期修订或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对基础法律法规学“通”、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学“精”、党纪党规学“深”的目标。二是加强网络学习。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建立网络培训、学习和考核制度。学习培训的内容从国家的大法《宪法》开始,到《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婚姻法》以及与民政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学法用法自觉性。三是开设“科长讲法”论坛。在学习的基础上,创新开设“科长讲法”论坛,今年4月至6月份,每周安排一个科(室)负责人系统讲解业务政策法规,不但促使科(室)人员更好的学习、理解、熟悉自身业务,也使广大民政干部利用论坛全面熟悉民政事务,真正做一名事事通、业务精、流程熟的民政干部。四是组织法制考试。为了巩固学习效果,许昌市民政局每年认真组织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月12日至15日,许昌市民政局组织全市10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所长及9个县(市、区)带队人员共计118人开展了业务培训,选择了社会福利、减灾救灾、基层政权、社会救助、优待抚恤、信访稳定等与基层民政业务联系紧密业务,由科(室)负责人详细讲解相关民政法规,每节课后,都留出30分钟时间,让民政所长现场提问,科(室)负责人现场解答,受到了基层民政干部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学习结束后培训班组织的业务知识考试中,合格率达到100%。

三、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第一时间围绕公众关切解疑释惑,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同时,在许昌市民政局网站开设专栏,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民政宣传周活动。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安排,将每年4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定为“民政法制宣传周”,集中进行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六五”普法期间,共制作宣传版面近189块,过街横幅近百条,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126个,接待咨询群众2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6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80多台(次)。通过坚持不断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了民政法律法规。

(三)举办学习交流讨论。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结合学法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局县级领导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每人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文章,主要阐述在某个方面的学习体会和实践体验;其他干部职工至少完成一篇500字左右的“微心得”,主要记叙在学习中产生的思想感悟,鼓励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如心得体会、政策建议、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有关问题研究等)。通过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四、抓规范,打造法治民政

(一)梳理权力责任清单。按照市政府要求,参照省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本级清单,共梳理行政权力54项,分贝制订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流程图。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公布后,我们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还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对新增事项,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相关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目前,县级民政部门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科学编制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各级民政部门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保证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简化减少审批事项。由于民政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多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开展服务的,因此,几年来,我们本着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努力强化服务手段的原则,在许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配合许昌市优化办、行政审批大厅等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统一归口到行政审批大厅民政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办公”、“一条龙服务”,不搞两头受理。在审批过程中,为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我们建立健全了包括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内的一整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并将所有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服务承诺”和“告知单”的形式向社会和每一位服务对象进行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对手续、资料齐备的审批事项及时办理,变“企业围着部门转”为“部门围着企业转”,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三)规范办文办事流程。针对机关工作存在的计划性差、落实不力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弊端,2016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创新建立了“三分法”科学布局工作任务(即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功能区块),“七步走”规范办文办事流程(即受理登记、分解发放、接受办理、结果反馈、协调督办、检查验收、定期公布),实现了机关各项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转。截至目前,已编发民政工作周安排14期,下达具体任务216项,完成203项,其余正在顺利推进。经过三个多月的运行,民政工作有安排、有执行、有监督、有奖惩“四有”落实机制和统筹、协作、竞争的工作局面已逐步形成,从制度机制上有力的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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