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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女子穿裙子侧坐电动车 卷入水泥罐车后轮腰胸被碾碎 未正向骑坐二轮摩托车属违法行为

 5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闽南网  发布时间:2016-04-26 15:39:12
导读: 福建一32岁女子搭乘同事电动车,在路上她竟突然被卷入一辆水泥罐车的后车轮下,胸口至腰部被碾碎,当场身亡。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国道324线惠安县城汽车东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坐在电动车后座的女子被卷入一辆大型水泥罐车后轮,女子腰部被车轮碾断,当场身亡。 警方在现场勘查  现场惨不忍睹,...

  福建一32岁女子搭乘同事电动车,在路上她竟突然被卷入一辆水泥罐车的后车轮下,胸口至腰部被碾碎,当场身亡。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国道324线惠安县城汽车东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坐在电动车后座的女子被卷入一辆大型水泥罐车后轮,女子腰部被车轮碾断,当场身亡。

福建女子穿裙子侧坐电动车 卷入水泥罐车后轮腰胸被碾碎 未正向骑坐二轮摩托车属违法行为

 警方在现场勘查 

  现场惨不忍睹,一辆闽C牌照的水泥罐车停在道路中间,车轮下方压着一名女子,女子的身体从胸口至腰部被碾碎。据死者家属称,被辗压身亡的女子姓陈,今年32岁,已经是一名5岁孩子的母亲,家住惠安涂寨下社村,家境并不好,丈夫靠打零工赚钱养家。

  据悉,陈某在惠安县城一家公司上班,事发时陈某坐着同事的电动车,没想到在路上却突然遭遇车祸。有目击者称,事发时电动车和水泥罐车同向行驶,由于死者当时穿的是裙子,斜着坐在后座上,可能和水泥罐车挨得太近了,所以被水泥罐车右前部刮到,然后被卷入后轮。

  惠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事发后水泥罐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与死者陈某同行的女子身体并无大碍。水泥罐车的驾驶员称,事发时他正常行驶,并没有看到电动车,只是突然觉得后轮抖动了一下,感觉压到什么东西。

  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首位向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报料的陈先生获线索费50元)

  【温馨提醒】

  1.电动车别闯机动车道

  大车驾驶员在行车时,对车体两侧有一定的视线盲区,“遇到大车得躲远一点”是很多小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驾驶员和行人的共识,这是大量交通事故换来的血和泪的教训。

  按照规定,电动车不能走机动车道。最近泉州警方开展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警方表示,电动车不按道行驶占据了电动车违法行为的90%,许多事故都与电动车不按道行驶有关,电动车特别是超标电动车速度堪比摩托车,但制动性能差,制动距离大,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高。警方提醒,电动车车主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自觉将电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在途经没有非机动车道时应靠右行驶,并保持合理的安全速度。

  2.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别侧坐

  有目击者称,事发时,死者陈某穿着裙子,侧坐在电动车后座,被水泥罐车右前部刮到后,被卷入后轮。

  女生穿裙子侧坐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并不少见。2013年3月27日,在晋江市标环岛路段,两辆摩托车因为挨得太近发生了刮碰,其中一部摩托车倒地,乘客王女士因为侧坐,在跌倒时肛门扎到了摩托车脚立架上的钢管,血流不止;2014年10月2日,26岁的刘小姐身着一件黑色长裙,从笋江路五岔路口附近搭乘二轮摩托车,她选择侧坐在摩托车上,在经过鲤城江南大街金龙停车场附近路段,她的裙摆突然被卷入摩托车后轮,刘小姐被拽倒在地,事故造成刘小姐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提醒,为避免发生危险,广大女乘客乘坐二轮摩托车时,不要侧坐,应该正向骑坐。同时,根据交通法规,未正向骑坐二轮摩托车属违法行为,警方可依法处罚乘客10元。(记者 林志安 张文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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