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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地税局顺利开出第一张代征增值税发票

 1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5-04 10:14:13
导读:5月2日9时40分,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为纳税人开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后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契税分局营改增委托地税机关代征业务成功启动。一是认识到位。该局多次召开全体人员专题会议,深刻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行动,凝聚人心力量,为圆满完成任务提供了思...

5月2日9时40分,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为纳税人开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后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契税分局营改增委托地税机关代征业务成功启动。

一是认识到位。该局多次召开全体人员专题会议,深刻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行动,凝聚人心力量,为圆满完成任务提供了思想动力。

二是组织到位。该局成立营改增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指挥中心,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推行工作的时间表、进度表,下发了应急预案,贯彻落实省、市局“营改增”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硬件到位。确保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安装到位,税控设备发行到位。

四是人员到位。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人员对系统及政策的掌握;同时根据工作的具体流程,强化信息填报、数据录入、税控发行、代开发票等具体业务培训,全员实行“5+2”、“白+黑”工作机制,确保满足营改增工作需要和进度要求。

五是协调到位。积极与市行政审批中心沟通协调,与国税机关建立业务对接,及时安装税控设备、领用增值税发票和,并由国税机关人员进行代开发票业务辅导,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是宣传到位。制作营改增宣传版面摆放在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显著位置,印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二手房业务宣传资料》1000份,向纳税人广泛发放。

七是服务到位。增设导税服务岗人员,加强纳税咨询,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预受理服务,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营改增代征业务顺利开展,为纳税人提供满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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