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男子自曝“咬下故宫文物作为传家宝” 北京警方:假的

 1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凤凰资讯  发布时间:2016-05-23 15:35:15
导读: @千重山微博博主晒出的“传家宝”图片 @平安北京22日下午发布消息,回应“咬下故宫文物作为传家宝”网络传言:感谢大家对国家文物的关心。圆明园石刻和九龙壁龙头历经百年风雨,确也不是“中华健齿白”就可以咬得掉的,文物确实未被损害。@千重山同志也向大家道了歉,也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警察蜀黍也严厉的批评了...

男子自曝“咬下故宫文物作为传家宝” 北京警方:假的

 @千重山微博博主晒出的“传家宝”图片

  @平安北京22日下午发布消息,回应“咬下故宫文物作为传家宝”网络传言:感谢大家对国家文物的关心。圆明园石刻和九龙壁龙头历经百年风雨,确也不是“中华健齿白”就可以咬得掉的,文物确实未被损害。@千重山同志也向大家道了歉,也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警察蜀黍也严厉的批评了这名同志。的确,东西是不能乱咬的,玩笑是不能乱开的,警察蜀黍是每天都在上班的……

  

  新闻背景

  

  网友自曝咬故宫九龙壁龙头:获得石块将作为传家宝

  

  据北京晨报早前报道,前天,博主“千重山”在微博上晒出两块石头,一块是灰色的石片,另一块是类似琉璃瓦的黄色石块,还放置1元钱硬币作为参照物。他自称,石片是从圆明园石刻上用手抠下的,黄色石块则是从故宫九龙壁龙头上咬下的。该名网友还自爆打算将文物碎片埋好,作为传家宝传给后人。

  

  微博发出后,仅一天时间,转发、评论总量高达一万五千多次,网友纷纷对其进行抨击:“可恶、可恨、可耻”“干出这种事,还认为很光荣?希望别把这种习惯传给后代”。还有网友指出“千重山”的行为已经犯了故意损毁文物罪,还有网友向警方官方微博反映情况。

  

  北京晨报记者多次联系“千重山”,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应。随后,记者致电圆明园遗址公园和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均表示已记录下情况,会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调查。

  

  昨天下午2点,博主“千重山”再次发出微博,称手抠石片、牙咬龙头是在开玩笑,网友们对文物安全的关心属于多虑,希望网友可以把这份热情用于制止现实生活里的不文明游客。博主表示自己并没有触碰文物,此前的微博内容是无心之过。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