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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嫖娼门”两年后黄海波首次露面原因 黄海波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3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6-17 11:24:29
导读:消寂两年后的黄海波终于又回到了我们的视线中,他这两年都做了什么呢?此次的出现是要全面复出的节奏吗?你对他还有期待吗?反正小编是很期待了,每个人都会做错事情,就给他一个机会吧。他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深入人心的角色,在圈里也有很好的人缘,这样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吧。但大叔,你咋发福了呢,还我们一个帅气...

消寂两年后的黄海波终于又回到了我们的视线中,他这两年都做了什么呢?此次的出现是要全面复出的节奏吗?你对他还有期待吗?反正小编是很期待了,每个人都会做错事情,就给他一个机会吧。他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深入人心的角色,在圈里也有很好的人缘,这样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吧。网友也纷纷在网上留言,“大叔,你咋发福了呢,还我们一个帅气的黄海波吧!”

揭露“嫖娼门”两年后黄海波首次露面原因 黄海波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6月16日,黄海波现身北京机场,黄海波戴着口罩,穿着非常低调,自己推着行李,见镜头后扭头玩快闪。

揭露“嫖娼门”两年后黄海波首次露面原因 黄海波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其实,在6月13日第19届上海电影节喜天影业酒会上,黄海波“嫖娼门”后已首度公开亮相,并遭记者围拍。

黄海波“嫖娼门”回顾:

揭露“嫖娼门”两年后黄海波首次露面原因 黄海波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2014年5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证实,演员黄海波于5月15日晚在北工大建国饭店嫖娼被警方当场抓获,并被判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5月17日,为了挽救黄海波的公众形象,其所属经纪公司向公众道歉;

5月31日,黄海波被代理律师证实将被收容教育6个月;

6月9日凌晨,黄海波工作人员代黄海波透过微博发布致歉函,“不会复议,不会上诉,也不希望任何人再借此事炒作。愿受处罚,一心改过。”

6月10日,媒体爆料警方通报的“接到群众举报”中的“群众”是黄海波的私人司机,同时爆料称事件女主角也是那个司机替黄海波找来的。但黄海波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此未做任何回应。

黄海波人物介绍:

揭露“嫖娼门”两年后黄海波首次露面原因 黄海波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黄海波,1976年11月25日生于天津市蓟县,满族,中国大陆男演员,2001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班。

2001年参演康洪雷导演的《激情燃烧的岁月》,开始走上了演艺道路。2007年,参演由高希希导演的《新上海滩》。2010年在与海清合作的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中饰演“余味”一角,该剧获得第28届飞天奖、第25届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2012年因主演的抗日战争故事《永不磨灭的番号》获得第18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男演员奖。2013年,主演央视和湖南卫视合拍的热播剧《咱们结婚吧》。2014年6月,黄海波主演电影《胜利》获得第17届上海国际电影节评委会大奖。

黄海波塑造的人物角色:

揭露“嫖娼门”两年后黄海波首次露面原因 黄海波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1990年,出演张元的电影作品《妈妈》,扮演一个智障少年“东东”

2001年,还在电影学院上大三的黄海波在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中,饰演的“石林”一角。挣到了他的“第一桶金”。

2003年,主演电视剧《福星高照猪八戒》,饰演“猪八戒”一角。

2007年,参演由高希希导演的《新上海滩》,在剧中饰演“丁力”,在全国各地播出后都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

2009年,在电影《决战刹马镇》中饰演反派角色“大猫”是一个有着高智商的“倒霉大盗”。

2010年,在与海清合作的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中饰演的“余味”一角,便以该剧斩获第28届飞天奖、第25届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第4届东京国际电视节“最佳海外电视剧”奖。

2011年,主演抗日战争故事片《永不磨灭的番号》饰演“李大本事”,荣获白玉兰奖最佳男演员奖,且入围2011华鼎奖最佳男演员。

2013年,在央视和湖南卫视合拍的热播剧《咱们结婚吧》中出演“果然”一角。

2014年2月,其主演的《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在柬埔寨金边开机。其饰演的角色“江海”是一个珠宝设计师,主演由张猛执导,搭档张歆艺的电影《胜利》获得第17届上海国际电影节评委会大奖。

广电总局对有“劣迹艺人”的处理办法:

2014年9月28日,广电总局下达封杀令,明确点名“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广告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都列入暂停播出范围。不过,通知中并未提到出轨问题,说明此次“劣迹令”目前只针对违法艺人,对艺人私德方面发生的问题暂不处理。

“劣迹艺人”封杀令通知全文: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新广电办发[2014]100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机关各司局,中央三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编剧、导演、演员等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损害了行业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广播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濻厀历来倡导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历来倡导广播影视文艺工作者追求德艺双馨,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传播正能量。为进一步净化音频、荧屏、银幕和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从业氛围,现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电视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业务服务中,暂停播出(点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电视节目。

三、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暂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

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

五、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暂停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的赠送、销售和交流。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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