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梅艳芳母亲想拿走女儿全部遗产 称每月3万“好辛苦”法官:你每月3万都说辛苦,香港几百万人比你还辛苦。

 3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腾讯  发布时间:2016-07-14 10:08:19
导读: 梅艳芳自2003年因病离世后留下过亿遗产,梅妈与长子梅启明不断上诉高院要求裁定遗嘱无效,希望拿走全部遗产。两人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被颁令破产。“断粮”期间,梅妈甚至靠梅艳芳的粉丝接济。今年,梅妈又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全部生活费,并称每月3万“熬得好辛苦”,但被法官拒绝,“你说好辛苦,你每个...

 

梅艳芳母亲想拿走女儿全部遗产 称每月3万“好辛苦”法官:你每月3万都说辛苦,香港几百万人比你还辛苦。

 

梅艳芳自2003年因病离世后留下过亿遗产,梅妈与长子梅启明不断上诉高院要求裁定遗嘱无效,希望拿走全部遗产。两人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被颁令破产。“断粮”期间,梅妈甚至靠梅艳芳的粉丝接济。今年,梅妈又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全部生活费,并称每月3万“熬得好辛苦”,但被法官拒绝,“你说好辛苦,你每个月取3万都说辛苦,香港有几百万人比你还辛苦。”

天后梅艳芳因罹患子宫颈癌于2003年离世,遗下逾亿港币遗产及物业,更为甥侄成立教育基金。为了让梅妈可以安享晚年,阿梅生前预设委托基金,每月拨出12万港元给母亲做家用,加上有佣人、司机,根本可以无忧无虑,可惜梅妈要揽着不务正业的大儿子梅启明一家老小,令每月生活费所剩无几。

多年来梅妈覃美金长子梅启明不断上诉高院要求裁定遗嘱无效。直至2011年,终审法院判梅妈败诉,累积律师费高达200多万港币(人民币约172万元),并颁令梅妈及梅启明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破产。

梅妈2012年被法庭颁令破产,更欠租超过20万港币(人民币约17万元),2013年遗产管理人以1.47亿(人民币约1.27亿元)出售阿梅位于南区寿山村道的故居,梅妈成功向法庭要求遗产管理人多发100多万(人民币约86万元)作生活费,偿还欠租。

被法庭颁令破产后不久,梅妈更被遗产执行人以遗产流动资金以“资不抵债”为由,断粮十个月,梅妈为此激动得曾在法庭叫喊没饭开要勒紧裤带。随后,梅妈再因欠租被告上法庭。而一向见钱开眼的梅启明,更传他一度弃穷母玩失踪。

在梅妈“断粮”期间,一帮梅艳芳的粉丝出钱出力接济梅妈渡难关:每月会塞几千块给梅妈;有空又带她出去喝茶、吃海鲜,让她老人家吃好点;有时甚至帮她订米订粮,确保她不会饿着。2015年5月,遗产执行人已重拨每月两万元给梅妈作生活费,但粉丝仍对她不离不弃。

梅妈破产期间,每月超10万港币(人民币约8.6万元)的生活费须由破产信托人分配,经分配后,梅妈的生活费每月得到超过3万港币(人民币约2.6万元)。今年3月,梅妈因不满生活费遭破产管理人扣走,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全部生活费,又称每月只得3万“熬得好辛苦”。但法官拒绝梅妈申请,并指出:“你说好辛苦,你每个月取3万都说辛苦,香港有几百万人比你还辛苦。”

此外,法官还叮嘱梅妈:“如果你接下来这两个月,好像过去两年这样安然无事,4月破产令完了,破产管理人就会消失,你就可以取返全部生活费。”据悉,梅妈的破产令已于4月25日届满。

 

关键词:梅艳芳母亲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