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月25日讯(钱都市频道记者报道)桐乡的曹女士两年前和丈夫朱先生离婚了,带着五岁的儿子独自生活,可是她却向记者求助,希望能够帮她找到前夫朱先生。这都离婚两年多了,为什么曹女士还要回头找朱先生呢?前夫要卖房离婚 与另一个女子结婚记者见到曹女士的时候,她刚刚下了夜班回到家,5岁的儿子一个人在客厅看电视。... |
7月25日讯(钱都市频道记者报道)桐乡的曹女士两年前和丈夫朱先生离婚了,带着五岁的儿子独自生活,可是她却向记者求助,希望能够帮她找到前夫朱先生。这都离婚两年多了,为什么曹女士还要回头找朱先生呢?
前夫要卖房离婚 与另一个女子结婚
记者见到曹女士的时候,她刚刚下了夜班回到家,5岁的儿子一个人在客厅看电视。曹女士说,自己去上班,白天儿子一个人呆在家里,晚上自己的一个阿姨帮着照看。可这平静的日子眼看着就要被打破了。
曹女士:“前夫说要卖房子要跟那个女人结婚了。”
曹女士口中的他就是前夫朱先生,要卖的房子就是曹女士和儿子现在住的地方,2014年她和丈夫离婚,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对儿子和房子的问题都进行了分配。
曹女士:“抚养费是两个人各自承担一家一半,房子是送给儿子,房贷是两个人共同承担,这些条款他做到了一条也没有做到,就是离婚他做到了。”
离婚后前夫未守承诺 不交抚养费、房贷
曹女士说,虽然法院的调解书已经说明抚养费、房贷由两人共同承担,但是前夫除了刚离婚的那半年还过房贷之外,其他的费用是一分钱也没有给过。
曹女士:“2015年之后再也没有还过,我跟他说他说房子贷款他不还啊,房子是我在住啊,反正不肯给,银行那个人就打我电话她说我每个月都推迟一两天还贷,她说不可以的。说我如果再推迟的话,她就要把我的房子拍卖掉。”
离婚了该担的责任还得担
曹女士告诉我们,推迟还贷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她现在在乌镇景区打工,每个月就3000来块钱的收入,每月房贷要1000多块钱,儿子的托管费每月800多块钱,加上两个人的生活费,真的是捉襟见肘。不过,为了儿子和自己有一个安稳的地方住,她向前夫提出把房子过户到儿子的名下,房贷由她一个人来还,但是前夫就是不同意。
曹女士:“因为还有房贷要交,当时不过户。小孩子还太小过不了户。现在的问题是他既然什么都不想承担,他就应该把所有的东西放手,该给我儿子的给我儿子,我就以后不跟他有任何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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