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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环保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71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7-27 22:19:35
导读: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今后,企业在环保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自身及其主要负责人将受到环保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1部门的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取得生产许可证、限制发行企业债券,限制融资等来自31个部门的25项惩戒措施。 27日下午,环保部公布《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今后,企业在环保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自身及其主要负责人将受到环保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1部门的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取得生产许可证、限制发行企业债券,限制融资等来自31个部门的25项惩戒措施。

  27日下午,环保部公布《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中明确,联合惩戒的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

  对于这些联合惩戒对象,由环保部定期汇总后提供给签署备忘录的部门,并在环保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上公布。各部门接到名单后,将名单嵌入每个部门的办事系统中,并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对环保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而联合惩戒的实施情况,各部门要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给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企业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单,将受到长达3年的惩戒。“当然,我们鼓励企业积极整改,如果及时改正,将从名单中划掉”。据介绍,对失信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惩戒还包括不享受国家税费优惠政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其负责人不得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也不得评优表彰等。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的签署,既是环保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家有关部门联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行动。据介绍,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6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分别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工商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上市公司、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单位和责任人,以及环境保护领域失信单位和责任人,最多涉及44个部门,90多项惩戒措施。

  李聚合表示,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的不完全统计,对这些失信主体,累计限制乘坐飞机411.5万人次,限制乘坐列车高等级座位101.6万人次。仅工商银行一家银行就拒绝贷款申请1000余笔,涉及资金14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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