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交通部专车新规 东方新闻 151010精彩内容:(原标题:出租车专车今日出新规:网约车运营将有规可循)出租车专车新规今日公布,交通部出租车专车指导意见。7月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正式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 |
交通部专车新规 东方新闻 151010
精彩内容:
(原标题:出租车专车今日出新规:网约车运营将有规可循)
出租车专车新规今日公布,交通部出租车专车指导意见。7月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正式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具体情况。
2015年11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两文件进入长达近1年的修改期。网约车到底以何种监管方式实现其合法化,新规对乘客、网约车、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和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今日发布会后,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将会做出详细解读。那么,去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哪些问题争论最大,此次修改后的《暂行办法》最大看点有哪些呢?中金网7月28日
网约车辆运营8年必须报废?
据了解,去年公布的《暂行办法》提到,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根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也就是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后也要遵从该标准。
去年交通部1个月的意见征集中,转变网约车车辆性质的意见占所统计意见中数量最多,8年报废期也成为争论最大焦点。部分专家认为,私家车进入网约车平台应该登记为营运车辆,但8年报废期应该更改,由于部分网约车并不是专职运营,因此应改为按照实际运营里程进行报废,这样减少兼职司机进入网约车平台的顾虑。记者了解到,在长达近1年的讨论修改中,该问题引起专家组以及各部委协调会议的充分的讨论和重视,网约车登记为营运车辆后的报废年限或将修改。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暂行办法》提到,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去年的征集意见中,涉及该问题的30%观点认为,经营者与司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司机合法权益。但70%观点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据悉,由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少为兼职,如果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大量兼职司机或将退出网约车市场。曾有专家表示,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并不一定采用固定劳动关系的模式,也可用临时协议方式约束,若此规定修改,将意味着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的顾虑将大大降低。另外,目前部分网约车平台将来自不同出租车公司的正规出租车转变为网约车运营,若平台与出租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就明显不合理,如果将固定劳动合同改为临时协议,该问题也可以解决。
出租车管理改革需提速 专车管理宜疏不宜堵
“一边是对专车软件喊打,一边是专车订单一路上升;一边是出租车司机发牢骚,一边是专车司机有怨言。各方都在呼吁出租车管理改革尽快落地。”昨天的《人民日报》“锐评”栏目就针对专车与出租车的矛盾提出了看法。栏目提到:用过专车的人夸它“随叫随到、车好价低、服务周到”,而出租车却被认为是“车难打、气难受、价不低”——“不难看出,在全面深化改革、政府简政放权以及‘互联网+’浪潮的时代背景下,出租车管理改革真该提速了,也没法拖下去了”。
“表面上看,专车正在抢占出租车行业的市场份额,引发双方利益冲突,实际上它更像是对传统客运服务管理的一种挑战。”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黄建洪说。他认为,专车虽然发展速度快,可依然是新事物,在挑战传统的过程中势必会产生负面影响,“撇开表象,我们应当思考专车究竟给大众的出行方式带来了哪些变化,它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就目前来说,专车在出租车行业内制造了一定“混乱”,可这未必是件坏事。黄建洪觉得,出租车行业的现有管理制度值得思考,毕竟在专车出现前,全国各地也出现过与“钓鱼专车”性质相当的有失其行业体面的事情。当然,对于专车,有关行业部门既要看到它的短板,也要看到它的优点,在管理上宜疏不宜堵。“我们可以转静态管理为主动服务,借鉴国外对专车的经验,来梳理制定接地气的制度,设置专车企业的准入门槛,并在国内专车使用频次较多的城市局部试点,良性引导,配备对应的信息资源和法律法规等服务。”黄建洪说,专车与“互联网+”发展模式是有关联的,并非偶然,所以它不应当被简单否定。
专车新政出炉,这六点你必须要了解
一、私家车还能继续跑专车吗?不行。
咱们现在理解的专车大部分就是在滴滴、优步等平台上拉活的私家车,但《暂行办法》通篇没有提及“专车”一词,它起了一个高大上的新名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今后的专车均需转型并且纳入其中管理。特别要注意的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只限于非巡游的预约接单,不得巡游接单。也就是说,有客人下了单才能奔过去接活,不得在车站、路边、商场等人多之处主动凑上去趴活,这块比较肥的自留地仍旧为传统出租车预留。(背后原因请参阅第三十条“应当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出租汽车行业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维护治安秩序与社会稳定。”)
二、如何才能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人车证齐活。
人:(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滴滴、优步们对这个也有要求)
(2)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3)驾驶员考核合格后,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这个考试和资格证是新设立的,考什么、如何考、通过率均为未知数)
车:(1)7座及以下乘用车(2)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即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证》,在交运管理部门进行出租车运营备案(3)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设施设备。
特别要注意的是:今后一辆车只能在一个平台上拉活了,不能同时脚踩滴滴和优步,俗称不得一女二嫁。
三、滴滴、优步们还能继续经营吗?先满足7个条件。
《暂行规定》将滴滴、优步们称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并提出了7条要求:(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服务所在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在全国百城都有业务的可有的忙了)(2)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这个简单)(3)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优步需要忙一阵子)(4)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新工作)(5)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支付宝、财付通应该都做好工作了)(6)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这个容易)(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留个悬念)
特别要注意的是,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关规定等。(优步要特别注意,滴滴和其他家有外资风投资金的也要注意)另外,《暂行规定》要求滴滴、优步们要与接入本平台的司机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要缴纳附带的几险几金,是一块不小的成本,但对专职司机们是个好消息。
四、乘客红包和司机补贴还有吗?有,但要先公示。
今后滴滴、优步们要实行市场奖励、促销(即咱们平常用的打车红包、司机获得的补贴),需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这个感觉还是有点怪怪的,各家会不会盯着对手的公告设计更牛的方案呢?如果是这样,对咱们乘客和司机也算是个好消息。
五、整个市场的监管机制怎么设计?交通委牵头,九龙治水。
今天发布《暂行规定》的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各级交运部门负责本区域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管理(主要是建设平台、监管、审核、发证等)。发展改革(总体规划)、价格(不正当价格竞争)、通信(网络用户信息等)、公安(处置群体性事件)、商务(外资资质及准入)、人民银行(查处违法支付)、工商(查处无照经营)、税务(偷漏税)、网信(信息安全)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监督管理。(像不像九龙治水)。
六、滴滴、优步们是啥感觉?酸甜苦辣咸。
最高兴:神州。他们保有大量专车司机及车牌、车队。
最心酸:滴滴快的。1.面临将私家车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转化的不确定性2.要交不菲的司机保险费。另外,由于最为强大,可能要针对《暂行规定》要求的“在服务所在地不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做出牺牲。
最忐忑:优步。典型的外资企业,要迁服务器,要面对股东质疑,要面临外资审查,要和滴滴肉搏。
最忧虑:易到。和滴滴一样,私家车占比过大,但实力又逊一头。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鱼有鱼路,虾有虾路,相信它们都会摸出一条新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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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车新规今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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