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呼格冤案主办人冯志明受审 3400余万财产来源不明 曾因呼格案立功受奖

 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8-02 10:31:46
导读:“呼格案”主办人冯志明今日受审]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为其他单 位个人在房地产、餐饮娱乐经营等给予帮助,收受财物450余万元;侵吞公款、公物;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对价值34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相关新...

“呼格案”主办人冯志明今日受审]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为其他单 位个人在房地产、餐饮娱乐经营等给予帮助,收受财物450余万元;侵吞公款、公物;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对价值34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呼格冤案主办人冯志明受审 3400余万财产来源不明 曾因呼格案立功受奖

 

相关新闻:

呼格案主办人受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5项罪名

呼格冤案涉事警官冯志明妻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法晚深度即时法晚记者刚刚从内蒙古自治区警方获悉,因为涉及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冯志明妻子此前已经被办案机关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官网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的冯志明简历显示:冯志明 1986年至1988年历任新城公安局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1988年,因其传唤审查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被免去刑警队队长职务。1992年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10月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6年,领导侦破“4·09女尸案”(即媒体所称的“呼格吉勒图案”)后,包括冯在内多位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1999年任呼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支队长,2002年下半年任赛罕公安分局局长,2011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2012年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新华社在回顾“呼格吉勒图案”时报道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所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起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新华社2014年12月18日的消息称,2014年12月7日,因涉嫌职务犯罪,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副局长冯志明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带走接受调查。


法晚记者刚刚从内蒙古自治区警方获得的消息显示,冯志明的妻子金某因为涉及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已经被办案机关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关键词:呼格冤案主办人冯志明受审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