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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档老板与食客结账时发生纠纷刺死食客 受审辩称自卫 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浪新闻  发布时间:2016-08-08 9:57:35
导读:客人结账与大排档老板发生争执,双方大打出手后,大排档老板王武、王军两兄弟将一客人打死。近日,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大排档老板王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王军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31岁的王武和30岁的王军系兄弟关系。 据检方指控,事发2015年5月21日凌晨2时许,当天,刘威和...

大排档老板与食客结账时发生纠纷刺死食客 受审辩称自卫 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客人结账与大排档老板发生争执,双方大打出手后,大排档老板王武、王军两兄弟将一客人打死。近日,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大排档老板王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王军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31岁的王武和30岁的王军系兄弟关系。

  据检方指控,事发2015年5月21日凌晨2时许,当天,刘威和朋友在朝阳区小武基王村路“大连海鲜饺子城”门前大排档吃饭、饮酒。后因结账问题刘威与老板王军发生争执,进而与王军、王武两兄弟发生互殴。

  其间,王武、王军先后持椅子、铁钎对刘威进行追打,王武持铁钎子扎刺刘威背部,致其受伤,后刘威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互殴过程中,王军与另一名客人也受了伤。

  案发后,王武、王军先后被警方抓获。

  检方认为,王武、王军兄弟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被告人辩称自卫法院不采纳

  法庭上,王武对检方指控不持异议,但辩称他未故意持铁扦子扎刺刘威,不应对其死亡后果负责。王军则辩称,他未追打刘威,其行为系自卫,不构成犯罪。

  据王军、王武二人分别供述,2015年5月21日凌晨,有桌客人准备结账离开,王军算出价格为421元,并表示收400元。收完钱,刘威一方的客人认为餐费太贵,为此与王军发生争吵。王军让刘威等客人看账单,意思是自己的账没算错。

  但此时,刘威开始辱骂王军,并问他扎啤价格,王军称一杯6元。刘威听后突然起身,开始往地上摔扎啤酒杯,并且用手打了王军左脸一拳。王军被打后开始还手,双方发生互殴。打斗中,刘威转身逃跑,王武手持一把约80厘米长的烤羊腿铁扦子追打。

  王武供述,他边追边用铁钎子朝刘威乱抡,后来用右手握扦子,伸着胳膊朝刘威身体后侧戳了两三下,感觉有一下戳到了刘威。后来刘威继续向前跑,他就转身返回了。

   该案经三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武持铁扦故意扎刺刘威致刘死亡的事实,有尸体检验鉴定意见、多名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明,王武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王军有期徒刑5年。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6万余元。

关键词:老板刺死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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