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北京冬奥组委出台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保护的公告

 3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8-13 21:52:41
导读: 在申冬奥成功一周年之际,北京冬奥组委出台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保护的公告。公告明确,任何人使用北京冬奥组委的名称、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等,须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北京冬奥申委会徽、标志用于商业目的。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公告》昨日在首都之窗网...

 在申冬奥成功一周年之际,北京冬奥组委出台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保护的公告。公告明确,任何人使用北京冬奥组委的名称、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等,须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北京冬奥申委会徽、标志用于商业目的。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公告》昨日在首都之窗网站发布,北京冬奥组委表示,目前发现一些未经许可使用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名称、标志的现象,如擅自制作、销售带有上述名称、标志的纪念品或其他商品,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上述名称、标志等。

  这些都侵犯了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的知识产权和有关权益,也损害了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的形象。

  为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项权益,公告明确,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格言、奥运会名称、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会歌等奥林匹克标志。

  任何人使用北京冬奥组委的名称、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等,须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未经许可以北京冬奥组委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名义进行的赞助征集、广告宣传等活动均属非法,北京冬奥组委均不予认可。

  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国际残奥委会标志、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种标志、北京冬奥申委会徽和标志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权利人提供的标准样本,不得作任何变动。

  已对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名称、标志或名誉构成侵权的单位和个人,应于本公告发布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同北京冬奥组委洽商后续事宜。对逾期不作整改或继续从事侵权行为者,北京冬奥组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北京冬奥组委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项权益的行为。接受举报的电话号码为:010-12330,接受举报的电子邮箱为jbts@@bj12330.com。

  ■权威解读

  借鉴北京奥运经验 严控隐性市场

  北京冬奥组委总体策划部副部长宋强表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非常出色,有许多可以吸收借鉴的有益经验。不过随着互联网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不断冲击,还是有一些挑战摆在面前。

  比如“隐性市场行为”,指与奥运会没有事实上的商业联系的企业,通过某些营销手段,使公众误认为其与奥运会、奥组委或奥林匹克标志存在关联。这是一种搭奥运便车的行为,国际奥委会对隐性市场行为做了非常严格的约束。冬奥组委对隐性市场行为的反对态度是鲜明而坚决的,将会对这种行为实施严格的监控措施,并协调调动相关部门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晨报记者 张璐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