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落马一年半后,浙江“首虎”斯鑫良今日受审。据九江中院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8月18日上午8时30分,九江中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斯鑫良受贿一案。 现年66岁的斯鑫良(1950年1月出生)是浙江东阳人,此前曾担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一职多年,是中共十八大后浙江落马的首位副省级“老虎”。 2015年2... |
落马一年半后,浙江“首虎”斯鑫良今日受审。据九江中院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8月18日上午8时30分,九江中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斯鑫良受贿一案。
现年66岁的斯鑫良(1950年1月出生)是浙江东阳人,此前曾担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一职多年,是中共十八大后浙江落马的首位副省级“老虎”。
2015年2月16日,在浙江省政协副主席任上退休的斯鑫良被中央纪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斯鑫良落马的同时,其子斯力也被带走调查。
2015年6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过官网通报了斯鑫良被双开的消息。据通报,斯鑫良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中央纪委通报指,斯鑫良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同日,最高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斯鑫良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6月3日,最高检察院官网披露,斯鑫良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检察院指定江西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省九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九江市检察院已向九江中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斯鑫良利用担任中共湖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首虎
斯鑫良是浙江东阳人。公开资料显示,1969年3月,时年19岁的斯鑫良开始下乡插队,在经过近三年插队生涯后,斯鑫良得以进入东阳虎鹿供销社工作,但就在虎鹿供销社工作工作刚满半年,1972年9月,时年22岁的斯鑫良被推荐进入浙江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系学习。毕业后,斯鑫良回到东阳,进入东阳县食品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干部、副经理和经理等职。
1983年,时年33岁的斯鑫良升任东阳县副县长,由此步入仕途。此后历任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东阳县(市)委副书记,浦江县委书记等职。
1992年6月,斯鑫良离开了工作了23年的老家金华,北上湖州,先后担任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01年4月,斯鑫良调入浙江省委,经过宣传部长任上两个月的短暂过渡,改任省委组织部长,并于2002年进入省委常委班子,正式跻身副省级干部之列。
从2001年6月到2009年12月,斯鑫良在浙江这个经济大省担任了长达8年半的省委组织部长。2010年1月,年满60岁的斯鑫良改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直到2013年2月退休。
退休后的斯鑫良依旧活跃,频频见诸媒体报道。其最后一次正式露面是在2015年1月18日,《杭州日报》报道,省委驻杭督查组组长斯鑫良来到杭州开展督查,听取专题汇报并实地走访基层单位,对杭州市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在督查中斯鑫良多次嘱咐,杭州市各级党委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紧紧围绕反“四风”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这个主题。
就在落马前两天,根据浙江在线2015年2月14日发布的一条新闻,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走访慰问了在杭省直单位的副省以上老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他们致以节日问候。慰问对象名单中就有斯鑫良。
与楼忠福等人关系密切
斯鑫良落马后不久,其子斯力也被带走。斯力曾任共青团浙江省委统战部长、团省委组织部长,2014年7月起挂职到杭州市上城区任区委常委、副区长。
记者获悉,斯鑫良的落马与浙江广厦集团创始人楼忠福有关。2014年12月27日,因涉令计划、谷丽萍,楼忠福从澳大利亚过完圣诞节返回国内时被中央纪委直接从机场带走。
斯鑫良与楼忠福关系密切。两人同为浙江东阳人,斯鑫良年长楼忠福四岁。在斯鑫良任东阳县委副书记期间,楼忠福为东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楼忠福的事业随着斯鑫良的一路升迁而水涨船高。楼忠福从乡镇建筑公司起家,1992年将东阳三建改制为浙江广厦建筑集团公司,1997年上市,是浙江省知名的民营企业家。
而楼忠福此前曾和谷丽萍合资设立公司。2002年7月,北京中青红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青红舰科技)成立,谷丽萍担任法定代表人。2005年10月,楼忠福进入该公司,除接手了北京国力神州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文华天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青红舰科技合计10万元的出资额外,楼忠福还增资988万元,以总计1000万元的出资与出资18万元的另一股东北京中青红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6:4的比例分红。
2016年6月,天津一中院对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楼忠福出庭作证。法院审理查明,令计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楼忠福及其子谋取利益,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索取、收受楼忠福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5万余元。
斯鑫良简历
斯鑫良,男,汉族,1950年1月生,浙江东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
1969年3月至1972年2月下乡插队;
1972年2月至1973年9月在东阳市虎鹿供销社工作;
1972年9月至1975年10月在浙江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系(即现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学习;
1975年10月至1983年11月任东阳县食品公司干部、副经理、经理;
1983年11月至1984年9月任东阳县副县长;
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在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6年10月至1987年3月任东阳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
1987年3月至1989年11月任东阳县(市)委副书记;
1989年11月至1992年6月任浦江县委书记;
1992年6月至1994年4月任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4年4月至1996年1月任湖州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
1996年1月至1998年2月任湖州市委副书记(其中:1997年3月至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1998年2月至2001年4月任湖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俞国行);
2001年4月至2001年6月任浙江省委宣传部部长(接李从军);
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接沈跃跃);
2002年6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年07月至2010年0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09年12月被免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2010年1月,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3年2月不再担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中共十七大代表,浙江省第八次、九次党代会代表,十届省委委员,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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