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美国被禁失身酒流入中国 喝完后易使人神志不清、酒精中毒,甚至死亡 商家:问的人多就进了

 2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8-31 16:19:42
导读:最近,多篇网帖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均称一种名为“四洛克”(FourLoko)的美国酒精饮料,因含咖 啡因、酒精及兴奋剂,喝完后易使人神志不清、酒精中毒,甚至死亡,又被称为“失身酒”“断片酒”,2010年在美国已被禁售,如今却流入国内。这个月20 日,南京3名女孩饮用后,被人翻包却浑然不知。 连日来,海...

最近,多篇网帖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均称一种名为“四洛克”(FourLoko)的美国酒精饮料,因含咖 啡因、酒精及兴奋剂,喝完后易使人神志不清、酒精中毒,甚至死亡,又被称为“失身酒”“断片酒”,2010年在美国已被禁售,如今却流入国内。这个月20 日,南京3名女孩饮用后,被人翻包却浑然不知。

  连日来,海都记者调查发现,在网络销售平台可轻易搜到该酒精饮料,而在福州晋安区一进口酒商铺有公开销售,罐身没有按国家要求备注中文标识。对此,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进口商品如果没有中文标识,禁止销售。

美国被禁失身酒流入中国 喝完后易使人神志不清、酒精中毒,甚至死亡 商家:问的人多就进了

 

  南京三个女孩尝鲜,被人翻包浑然不知

  死亡案例。同时提到,2010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立刻停产,各州超市停止销售,一经发现立即逮捕。

  网帖提到,随后厂家对该酒精饮料的成分进行调整,现在市面上销售的是经过“修正”的。但即使是修正后,它的危害依旧不减当年,酒精度为12%和14%。

  帖子称,但就是因为不正面的评价,反而让“四洛克”在中国受到关注、风靡,不少人更是抱着好奇心去尝试。今年8月24日,南京公安局浦口分局官 方微博“浦口警方”发布一则消息:8月20日深夜,4名女孩因好奇心驱动,在一KTV尝试喝了“四洛克”后,其中3人神志不清。随后,唯一清醒的女孩中途 离开,回来却发现,两个陌生男人正在翻同伴的包,而她们却不知道,女孩连忙报警。

  网帖称,该酒精饮料是美国一公司生产,主要成分为咖啡因、酒精、巴西的瓜拿纳(兴奋剂)和牛磺酸(在红牛等能量饮料里会使用的原料),人饮后易神志不清、酒精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被称为“失身酒”“断片酒”“杀人酒”。

  网帖称,这种酒精饮料在国外早已臭名昭著,曾被全民抵制,帖子列举了四个

  酒精+咖啡因是危险组合,易让人失去理智

  网帖称,喝一罐695ml的饮料酒,其效果相当于喝半打啤酒(或5杯45°纯威士忌或5杯红酒),其酒精含量为12%,相较国内普通啤酒4%~8%确实较高。不过,产品内所含有的咖啡因,才是其与其他酒之间最重要的不同之处。

  饮酒后,人体会启动自然防护机制,类似行动迟缓、睡觉、呕吐等都是一种自我保护,但由于咖啡因存在,会阻止大脑意识到自己的醉意,人会在一段时 间内保持清醒又超级兴奋,甚至是失去理智,导致“越醉越清醒”。而所谓的酒后“断片”,其实是一种酒精造成的记忆损害,让人完全记不清醉酒到清醒过程中发 生的事。

  商家:问的人多了,我们就进了一些

  那么,这款酒精饮料在福州是否有卖?海都记者拨打了多家进口酒商店的电话,其中不少商家称有卖,但数量有限。29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晋安区一 家进口酒连锁店。在店家指示下,记者看到,十多罐“四洛克”被摆在高层的展示柜上,多彩的瓶子,让它们特别显眼,下方的标签标注为“断片酒”。

店家说,这种酒精饮料有11种口味,每瓶695ml,售价50多元,如果需要,可以调货。店家称,近期不少客人来店里询问这款酒精饮料。“问的 人多了,我们就进了一些。”他也听说过这款酒精饮料的传言,对于酒量不好的顾客,他就不建议尝试。“虽然瓶子上标注着12度,但对比同等度数的其他酒精饮 料或啤酒,它的醉酒程度来得更高。”

  记者看到,瓶身有一段英文警示,称妇女不应喝含有酒精的饮料,会削弱开车或操作设备能力。而根据规定,进口酒或酒精饮料必须在瓶身标注中文标识,但“四洛克”罐身均是英文。

  昨日,海都记者联系了福州警方人士,有人士称,尚未接到与“四洛克”相关的警情。昨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从正规渠道 进口的酒或酒精饮料等,都要求贴中文标识,标识上要有总经销商的地址等,然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也就是说,没有中文标识的,一般是从非正规渠道进入国内, 被禁止销售。

 

关键词:美国被禁失身酒流入中国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