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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最新规定 民办院校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 董事长和校长必须分设促进管理公开化

 1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16-09-02 15:15:43
导读:  8月31日,省教育厅召开民办高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秋季开学工作。会上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办学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由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主持,省内5所独立学院董事长、院长、母体学校校长,2所民办高职董事长、院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嘉毅强调,教育是教书育人的千秋大...

甘肃省教育厅最新规定 民办院校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 董事长和校长必须分设促进管理公开化

   8月31日,省教育厅召开民办高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秋季开学工作。会上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办学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由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主持,省内5所独立学院董事长、院长、母体学校校长,2所民办高职董事长、院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嘉毅强调,教育是教书育人的千秋大业,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期,我省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试行)》,这为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省教育厅将一如既往地规范、鼓励、支持全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就全省民办高等教育的规范和发展,会议要求:

  一是省属民办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长和校长必须分设,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促进学校管理公开化,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

  二是省内5所独立学院必须自觉接受母体学校的领导。

  三是母体学校必须履行对各自独立学院的监管责任。

  四是独立学院要按照《教育部26号令》的要求,加快转设步伐。

  五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六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七是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和广告备案。加强对民办院校招生工作的管理。

  八是省内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要严格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收费制度。

  九是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注重防火安全、食品安全、严格门卫制度、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特别是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稳定。

  十是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和环境,加强学校食堂餐厅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是坚持稳定规模、内涵发展、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办学思路,体现教育的公益性,办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十二是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创业工作。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要主动开拓就业市场,为学生创业提供发展平台。母体学校也要大力指导所属独立学院的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是全面加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母体学校和民办院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在做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把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十四是强化学校管理。要优化干部结构,加大对中层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


关键词:民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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