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据湖南省纪委消息:近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刘树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用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在湖南日报报业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反... |
据湖南省纪委消息:近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刘树林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用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在湖南日报报业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树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树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南省纪委)
近两年来湖南日报社已有5名高管落马
据正义网报道,近两年来,湖南日报社已有5名高管被查,他们是湖南日报社员原社长覃晓光,原总经理皮林,原社务委员刘树林,原党组成员薛伯清,湖南日报印务分公司原负责人邹享元。皮林已于2016年8月8日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2014年6月至7月,湖南省委巡视四组对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开展了巡视。9月28日,省委巡视四组向集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巡视组指出湖南日报社存在两方面问题:
有的重大事项决策不够慎重,具体为有的非时政类媒体转企改制后,没有建立有效的集体决策和监督制约机制,基本上是一把手说了算,不能针对形势变化提前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导致效益大幅下滑。
有的重大项目建设未按有关程序及规划办事,报业集团重点建设和开发的项目中,有的不能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和执行建设规划。
据悉,时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社务委员的刘树林是这两项问题的主要整改责任人。
【刘树林简历】
刘树林,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湖南宁乡县人,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
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南日报 印刷厂轮印车间主任、副厂长、印务中心主任,湖南日报传媒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日报发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9年3月至今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
2016年8月3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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