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婚恋网站员工冒充交友对象诈骗会员 员工假冒恋人与会员谈恋爱 期满就分手 老板被判十年半

 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参考消息  发布时间:2016-09-06 16:36:09
导读: 据安徽商报报道 婚恋网站暗藏猫腻,处处是陷阱,从所谓“送花”的爱慕者到后来的交友对象统统都是网站工作人员虚拟或冒充,东窗事发,这家以诈骗为目的的婚恋网站包括老板在内的43人一同受审(本报今年7月14日曾报道)。近日,庐阳区法院判决此案,婚恋网站老板一审获刑十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其他42人也分别...

婚恋网站员工冒充交友对象诈骗会员 员工假冒恋人与会员谈恋爱 期满就分手 老板被判十年半

  据安徽商报报道 婚恋网站暗藏猫腻,处处是陷阱,从所谓“送花”的爱慕者到后来的交友对象统统都是网站工作人员虚拟或冒充,东窗事发,这家以诈骗为目的的婚恋网站包括老板在内的43人一同受审(本报今年7月14日曾报道)。近日,庐阳区法院判决此案,婚恋网站老板一审获刑十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其他42人也分别被判刑。

  骗钱“红娘”规定四类人不能骗今年7月13日,43名被告人被带上庐阳区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张某某、刘某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8月,两人投资成立公司经营婚恋网站。据了解,夫妇二人成立的东缘公司相继招聘顾某某等27人及项某某等32人(另案处理)为售前服务部工作人员,以所谓的“红娘”名义与网站新注册会员联系、谎称网站内有会员对其关注并有交往意向、并根据对方需求推荐网站虚拟会员,骗取信任、刺激其交纳会费升级为“高级会员”,交纳更多的费用还可升级为“钻石会员”、“铂金会员”。

  张某某供述,其从互联网上搜集一些假的会员信息,有些照片直接放的就是明星照片,公司有人每天通过一些知名网站推广,有网民看到广告后点击网页,注册信息。公司进行推广时有地域限制,首先不对合肥人推广,有段时间还要求不对四川成都的会员进行推广,因为运行时曾发生过成都的会员到处投诉的事情。

  有售前工作人员证实,公司规定对公检法、政府机关人员、合肥本地人员、新闻媒体不允许介绍。

  员工假冒恋人 期满就“分手”

  售前四组的员工证实,该公司要求每个组每个月的业绩是10万元。

  为掩盖售前部人员欺骗注册会员交纳会费的犯罪事实,东缘公司同时招聘李某等共22人(另案处理)为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以员工冒充会员的方式,在网站专用聊天平台上和高级会员聊天,佯装和对方交友聊天并伺机找借口“分手”,再以网站“高级红娘”身份消极地为高级会员提供所谓“婚恋服务”,直至三个月服务期满。

  而公司技术部工作人员证实,他们还需要维护公司形象及处理网上负面信息,负面信息是指有客户在网上发布投诉、检举公司在诈骗的信息。

  公司财物报表定期销毁据悉,自2015年1月18日起,至少有3302人向该婚恋网站交纳人民币7266054.49元。

  张某某称其妻子刘某某并不是公司负责人,之所以在投资人中有妻子的名字,是他一手操作的。他表示愿将扣押的宝马车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张某某辩护人认为,起诉书认定张某某诈骗数额有误,张某某从事的婚介业务中有部分是合法的。

  刘某某辩称,其在公司仅仅发放工资,未参与公司经营,不应当认定其系主犯。刘某某供述称,售前、售后人员工资是底薪(1800元、2200元)加提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定期销毁,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另外,多名被告人辩称,每月在公司领取3000多元的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属于最低层打工者,犯罪情节较轻,系从犯。

  43人获刑 主犯被判十年半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东缘公司共计骗取全国各地438名被害人交纳会费978843.39元,涉案43名被告人参与诈骗数额从2万余元至90余万元不等。张某某、刘某某等4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应按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予以惩处。

  被告人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刘某某等42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庐阳区法院一审对主犯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刘佳佳等42名从犯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50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关键词:婚恋网站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