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杨怡罗仲谦将摆婚宴结婚 姐弟恋修成正果 他被传家暴前任吃软饭出轨 如今娶到TVB花旦

 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凤凰娱乐  发布时间:2016-09-06 17:21:27
导读: 据香港媒体报道,艺人杨怡与罗仲谦(谦谦)今年3月被曝在英国古堡拍婚纱照,双方父母更专程飞往参与,事后返港二人于机场受访甜蜜晒婚戒,场面甜到爆,不过原来二人仍未正式注册,近日则通过律师在港申请十月二日于Ritz-Carlton摆婚宴当天,正式注册结婚。 身为新郎的谦谦依然忙爆,目前身在深圳赶戏,除申...

  据香港媒体报道,艺人杨怡与罗仲谦(谦谦)今年3月被曝在英国古堡拍婚纱照,双方父母更专程飞往参与,事后返港二人于机场受访甜蜜晒婚戒,场面甜到爆,不过原来二人仍未正式注册,近日则通过律师在港申请十月二日于Ritz-Carlton摆婚宴当天,正式注册结婚。

  身为新郎的谦谦依然忙爆,目前身在深圳赶戏,除申请结婚手续要律师代劳外,派喜帖也交由女方负责。谦谦透过助手简单回应表示﹕“之前英国只不过算婚礼祝福,我们会在10月2日正式注册结婚。”

  收到喜帖的郑裕玲上传到互联网分享这份喜悦,帖内的紫底白字登机证设计相当抢眼,尽显心思。

  早前报道:他家暴前女友,吃软饭还出轨…但TVB视后贴钱也要嫁前几天,胡杏儿风光出嫁,收获了满满的祝福。跨过失恋痛苦,成为最美的新娘,胡杏儿让很多待字闺中的女生相信:只要遇见对的人,幸福不怕等!

  然而,似乎并非每个女生都不怕等,就在胡杏儿大婚当头,港媒还曝出另一八卦,标题就十分的骇人听闻——“TVB视后包酒席免礼金嫁男友”。

  这一次,八卦的女主角是杨怡,男主角是与她相恋4年的罗仲谦。但是,和胡杏儿的风光高调不同,港媒“预告”的杨怡婚礼显得有些不美好:明年三月份下嫁罗仲谦,在泰国摆喜酒。

  但由于男方目前经济能力有限承担不起这场婚礼,女方将会掏钱包酒席。

  而杨妈妈早已认定这个未来女婿,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表示嫁女儿可以‘免礼金’。

  老公是比自己“弱”,比自己小5岁的二三线男艺人,结婚不仅没聘礼还要自掏腰包办酒席,早前还说连婚房、车库都自己备好了……如果一切消息都属实,杨怡也真的是名副其实的“下嫁”了。

  虽然贵为TVB视后,但杨怡也属于“多年媳妇熬成婆”的类型。她1999年出道,历时13年才换来一座视后。“拼命三娘”的她,当时曾经因为公开和罗仲谦的恋情被媒体频频攻击,导致事业下滑,原因嘛,就是他们公布恋情的方式有点激烈:2012年9月,罗仲谦驾车送杨怡回家,但在40分钟的车程内,杨怡全程趴在罗仲谦双腿间,被狗仔疯狂追拍。当时香港媒体以“隐约间见到谦仔胯下有异……杨怡更不时抹嘴”来描述当时的场面。

  事后,杨怡怒斥媒体歪曲事实,质问良心何在:罗仲谦则趁机卖乖,自责地表示:“其实我也有错。当时她趴在我腿上,我想她既然喝醉了,又趴得这么舒服,就由她这么做。其实我应该扶她起来,或者扶她去后座,让她躺下来。这是我不对的地方,但我们绝对没做那篇报道所说的事。”

  从港媒的标题和涉及的台词就能看出,对于这一对姐弟恋,他们似乎并没有太多的祝福,反而是有种看好戏的感觉。而看到罗仲谦的那些过往,杨怡的这段恋情也让小妹(微信号:entifengvip)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家暴男?

  把女友打得全身淤青屁股开花31岁的罗仲谦,全身最吸睛的地方就是他的40英寸胸肌。

  这也是他的标签,几乎每部戏,都有保留他展现身材的时刻。

  但是如果你觉得这样的身材很有安全感的话,那估计是没看过这条新闻——罗仲谦痛殴女友傅颖当时的港媒报道称,傅颖的四肢都有明显伤痕,屁股上还有一大片瘀青,一双美腿则是伤痕累累。这样的境遇,让曾经很痴迷罗仲谦的傅颖公开声讨他:“谎言一遍又一遍听进心内,是我的错;给予他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是我的错;揭穿了他的背叛,遭到他暴力对待留下一道道淤伤,他说是我的错。”

  这并非傅颖第一次被罗仲谦殴打。恋爱一年半,罗仲谦打过傅颖两次。第一次是在拍拖初期,两人在喝粥时因为意见不和开始吵架,傅颖将一勺粥泼在罗仲谦胸口,他便一巴掌扇过去,并将她推到在地。

  第二次则是傅颖因怀疑罗仲谦出轨而查看他的手机,结果引来男友的暴怒。

  集邮男?

  媒体曝光四年间换了13任女友关于罗仲谦动手打女人的原因,业界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因为他的花心。

  在圈内,罗仲谦有个名号叫做“集邮饿狼”,顾名思义,就是和很多很多女生交往过啦,他的泡女战绩,十只手指都数不完,传说中他4年就换了13任女朋友,平均不到4个月就换一个!


关键词:杨怡罗仲谦结婚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