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吉林大学校园命案1死1伤 一男一女大学生深夜遭持刀袭击 杀人现场曝光 揭秘男子行凶原因 嫌犯已落网

 5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文化报  发布时间:2016-09-07 9:19:17
导读:  9月6日上午,长春多名媒体人发布微博称,“昨晚,吉林大学校内发生命案,其中一对男女分别一死一伤”。随后,6日上午11点57分,吉林大学官方微博通报和回应了这一情况。  9月5日晚上11点多钟,吉林大学法学院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在学校公寓附近遭袭,男学生死亡,女学生受伤住院。 吉林大学就这件事发布情...

吉林大学校园命案1死1伤 一男一女大学生深夜遭持刀袭击 杀人现场曝光 揭秘男子行凶原因

 

  9月6日上午,长春多名媒体人发布微博称,“昨晚,吉林大学校内发生命案,其中一对男女分别一死一伤”。随后,6日上午11点57分,吉林大学官方微博通报和回应了这一情况。

吉林大学校园命案1死1伤 一男一女大学生深夜遭持刀袭击 杀人现场曝光 揭秘男子行凶原因 嫌犯已落网

 

  9月5日晚上11点多钟,吉林大学法学院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在学校公寓附近遭袭,男学生死亡,女学生受伤住院。

  吉林大学就这件事发布情况通报称““2016年9月5日晚11时54分,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三公寓南侧道路有社会人员行凶,致我校在读学生一死一伤。事件发生后,学校迅速反应,配合公安和急救部门迅速开展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受伤学生情况稳定无生命危险。”

吉林大学校园命案1死1伤 一男一女大学生深夜遭持刀袭击 杀人现场曝光 揭秘男子行凶原因 嫌犯已落网

 

  9月6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联系了该校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对方表示:“就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行凶者并不是我校学生,而是社会人员,双方好像也没有什么交集,应该并不认识,但这还有待公安机关确认。”

  据吉林长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9月5日23时58分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吉林大学校园内发生一起命案的报警后,立即指令高新分局前进大街派出所夜巡民警前往处置。快速抵达现场后,夜巡民警迅速控制局面并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当场抓获。

  经审,吴某某(男,25岁,无业)对持刀行凶致两名大学生一死一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某已被刑拘,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吉林大学校园命案1死1伤 一男一女大学生深夜遭持刀袭击 杀人现场曝光 揭秘男子行凶原因 嫌犯已落网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学生第二公寓

延伸阅读:

  网传各种版本 男生刺男生

  据网友们爆料称,9月5日晚11点多钟,吉林大学法学院一男一女两名学生,经过吉林大学中心校经信三公寓附近时,被行凶者砍伤,导致男学生死亡,女学生受伤住院。同时,也有网友称,行凶者是该校的一名男生,但具体原因不详。

  在事件发生后,也有该校多名学生在网络上议论此事,一学生留言称,“受害者吉林大学法学院二年级的男女情侣,当时正是在晚自习回来的路上,男的被当场砍死,女的受伤后跑到附近公寓进行求救。”

  该学生还称,有人听说过争吵,但凶手行凶的动机不明。还有一名学生说,有人被砍了,一男一女,女的算是捡回条命,男的就不知道了,最好深夜还是不要闲逛了,最好还是找人做个伴。

  还有曾经对受伤女学生进行帮助过的学生留言说,“大伙出去的时候,行凶者不见了,受伤的女的也根本不认识行凶者。”

  学生闻呼救声后报警

  网络上一位在事发后赶到现场的同学描述说,事发时,女生曾经来到附近的宿舍楼求救,有的学生们就拿着一些工具,冲了出去,可是现场的男生伤势较重,头部和颈部都有伤,已经不省人事。而求救的女生描述了凶手是一名男性,看面貌像是学生,瘦。在120急救车到现场后,经确认,男生已经死亡。

  还有一名学生留言说,寝室同学刚要入睡,听到女生大声求救并敲门的声音,“救救我。”,打开门一看,女生身上有血,求大家救门外的人,宿舍的其他男生就拿了工具,大概有一二十名学生,发现了躺在血泊中的男生,而且男生旁边还有一把锤子,后来,学生们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有的学生防守大门,保护女生,也防止有凶手冲进来。该学生还提醒大学,尽量早归,晚上要结伴而行。

  经过不到24小时的调查,长春公安于6日22时41分发布微博,称高新区公安分局速破一起命案:9月5日23时58分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吉林大学校园内发生一起命案的报警后,立即指令高新分局前进大街派出所夜巡民警前往处置。目前犯罪嫌疑犯已抓获。犯罪嫌疑人为黑龙江富锦人,今年25岁,无业,对持刀行凶致使两名大学生一死一伤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