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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一医院发文禁员工买iPhone7 违者取消评优或劝退被质疑炒作 律师称违反合同法无效规定

 1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战略网  发布时间:2016-09-29 15:14:58
导读: 9月28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市涪陵新九洲妇科医院发布一则加盖医院公章的通知,禁止员工购买Iphone7和Iphone7plus手机,否则或将予以劝退。通知发出后,引发网友争议,有人点赞,有人质疑系炒作。 29日,该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通知的真实性,对于炒作的质疑,其表示:每个人都有...

重庆市涪陵新九洲妇科医院发文禁员工买iPhone7 违者取消评优或劝退被质疑炒作 律师称违反合同法无效规定

  9月28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市涪陵新九洲妇科医院发布一则加盖医院公章的通知,禁止员工购买Iphone7和Iphone7plus手机,否则或将予以劝退。通知发出后,引发网友争议,有人点赞,有人质疑系炒作。

  29日,该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通知的真实性,对于炒作的质疑,其表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院方对此不做评论。

  这份《涪陵新九洲妇科医院关于禁止购买Iphone7和Iphone7plus的通知》红头文件显示,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之际,Iphone7系列手机日前上市,价格创同类手机市场新高,经院办研究决定:禁止本院职工购买Iphone7和Iphone7plus。

  通知称,禁止的目的为了“提倡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并规定,如违反本通知执意购买者,将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超出能力之外的购买者,院方将予以劝退。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该医院上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这一决定是由院务会研究决定的,目前在职工当中并没有引起任何不良反应。

  就在不久前,有媒体报道称河南南阳某公司下发文件,禁止员工购买新款苹果手机,并称“一经发现违规者,直接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该公司行政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9月18日下发这样的通知,是希望能唤起员工的爱国之心。

  有律师表示,上述规定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无效规定,一旦有员工为此被辞退,可要求赔偿。


关键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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