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男子公交车上猥亵10岁女童20分钟,仅被判刑5年 庭上以“量刑过重”求轻判

 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10-19 9:44:19
导读:新华网石家庄10月18日消息,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在公交车上趁人多之时猥亵一名10岁女童,石家庄男子张某最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查明,2015年3月3日17时许,40岁的被告人张某看到10岁女童刘某背着书包独自乘坐公交车,便尾随其上了公交车,并与刘某并排...

新华网石家庄10月18日消息,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在公交车上趁人多之时猥亵一名10岁女童,石家庄男子张某最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男子公交车上猥亵10岁女童20分钟,仅被判刑5年 庭上以“量刑过重”求轻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查明,2015年3月3日17时许,40岁的被告人张某看到10岁女童刘某背着书包独自乘坐公交车,便尾随其上了公交车,并与刘某并排坐在前边的连排座上。

随后张某伺机拽下刘某的书包放在刘某的身前挡住他人视线,趁公交车上人多之时,猥亵刘某长达20分钟之久。刘某到站下车后,边哭边打电话告诉父母。父母随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电子摄像等设备进行侦查,后在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张某抓获归案。
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5年有期徒刑,张某后以量刑畸重为由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处罚。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为了寻求刺激,在公共场所对儿童实施猥亵,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了社会安全秩序,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近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词:男子公交车上猥亵10岁女童20分钟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