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医保中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给民营余元核减医保费 每月从民营医院领取工资约34万元 因受贿罪获刑三年半

 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16-10-21 14:31:27
导读:  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每个月从民营医院固定领取工资,利用职务便利,在核减医保费用时为这些医院给予关照。近日,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杜宇受贿案,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八万元。 2003年,杜宇因工作调动,到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

 

  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每个月从民营医院固定领取工资,利用职务便利,在核减医保费用时为这些医院给予关照。近日,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杜宇受贿案,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八万元。

  2003年,杜宇因工作调动,到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一份合肥市医保中心的证据显示,杜宇在合肥市医保中心工作期间一直担任医保审核管理工作。而案件中涉案的民营医院是合肥市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医药费用均需经过合肥市医保中心审核才能拨付资金。

  正是看中了杜宇手中的“权利”,合肥多家民营医院开始“笼络”杜宇,据合肥金谷医院一负责人称,为获取杜宇的关照,其从2009开始至2014年年底,每个月按照一千元的标准送给杜宇,其中2015年年初,2014年年底每次送来杜宇9000元,一共给杜宇送了72000元现金。和合肥金谷医院一样,安徽某研究中心附属医院、合肥市某建医院按每月1000元或2000元的标准,按时给杜宇发放工资。

  除了每月会领到民营医院的工资以外,杜宇在每逢春节、中秋节的特殊日子,都会受到多家民营医院送来的“大红包”或者购物卡,少则500元,多则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杜宇先后在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金管理科、职工医管科工作期间,收受多家医院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339400元,在核减医保费用时为相关医院给予关照。据了解,杜宇收受的现金、购物卡均被其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

  案发后,侦查人员依法扣押了杜宇持有的购物卡41张,面额共计31600元;杜宇的近亲属代为退缴赃款345800元。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由于杜宇归案后,还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系如实供述同种较重罪行,且已退回全部赃款,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关键词:医保中心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