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记者今日获悉,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涉嫌受贿案今日宣判,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力军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1952年出生的张力军是吉林人,研究生文化,曾任环保部副部长。2015年7月30日,已退休两年的张力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据悉,张力军被查系因他人举报。同... |
记者今日获悉,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涉嫌受贿案今日宣判,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力军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1952年出生的张力军是吉林人,研究生文化,曾任环保部副部长。2015年7月30日,已退休两年的张力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据悉,张力军被查系因他人举报。同年12月3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决定给予张力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张力军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日,张力军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2016年1月15日,张力军被逮捕。
检方指控,1998年至2013年,张力军利用担任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污染控制司司长、副局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华龙环境工程公司、江苏省环保厅原副厅长姚某等9个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2万余元。
今年10月27日,张力军涉嫌受贿一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9起共计受贿人民币242万余元的指控,张力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做最后陈述时,张力军表达了对党和家人的歉意。两名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辩护人认为,部分指控中,张力军属正常履行职权或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辩护人同时认为,涉案的部分钱款系张力军退休后收受,且收受的部分财物系人情往来。
二中院审理认为,张力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张力军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
综上,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力军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扣押在案的242.9万余元及孳息予以追缴。
张力军简历
1975年12月 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有色冶金系;
1969年12月 吉林省磐石县长崴子公社汶水二队插队;
1975年12月—1978年5月 在吉林市锗厂三○四车间任代理技术员、副主任;
1978年05月—1984年6月 在吉林市计划委员会任科员、副处长;
1984年06月—1989年7月 在吉林省舒兰县先后担任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9年07月—1993年1月 在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任局长、党组书记;
1993年01月—1997年2月 任中国环境报社社长;
1997年02月—1998年7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
1998年07月—2002年8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
2002年08月—2004年12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
2004年12月 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年3月 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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