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针对引发广泛关注的“福建一名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被起诉”事件,福建检察机关表示,这起案件目前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尚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今年3月19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蓝某(此前媒体报道是犯罪嫌疑人黄某华,有误)在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家中睡觉,忽然感觉有人偷窃其养殖的家禽,被发现的被害人陈... |
针对引发广泛关注的“福建一名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被起诉”事件,福建检察机关表示,这起案件目前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尚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今年3月19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蓝某(此前媒体报道是犯罪嫌疑人黄某华,有误)在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家中睡觉,忽然感觉有人偷窃其养殖的家禽,被发现的被害人陈某随即向顶坛村白林社水泥路奔逃,蓝某随后追赶欲抓捕陈某,当时雨天路滑,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面抓扯住陈某的左手衣袖,陈某左手用力后甩挣脱蓝某,随即陈某侧身摔倒在水泥路面上,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福建检察机关介绍,今年3月29日,侦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4月5日,漳浦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
10月27日,侦查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现取保候审中)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福建检察机关表示,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
发现小偷后穷追不舍,致小偷摔倒在地死亡。近日,黄某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漳浦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11月13日《厦门日报》)
报道一出,网上可谓沸反盈天、怨骂声一片。“难道以后见了小偷要轻声细语地说一声:小心地滑,您慢走?”很多网友认为这样的司法行为只会寒了见义勇为者之心。
这个案件果真如此背离常识、错乱不堪吗?
首先,新闻中只用一句话交代事件过程,“黄某华追了一段路后伸手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用力甩手后挣脱掉,由于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并无细节表述。另外一句话表述道:“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至于在法律卷宗里怎样描述“过失”,缺少法律事实上的支撑。
其次,当事人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不是法官确定性的判决,从“追小偷”到“被起诉”之间所谓的因果逻辑,都只是基于文字的想象与推演;如果当事人有法律上的“过失”,通过被起诉在法庭上还原真相,这本身就是一个司法要走的“过程”,难道未经侦办、甄别和法律量衡,警方单方面就凭借粗陋的“道义”,让涉嫌其中的所有问题都“一风吹”?
对于这则报道,更像是一个案件的局部,拿出来贴上标签被粗暴围观,让大家得出“好人难做”的结论,我们不能以主观猜测代替客观事实。窃认为,此事不该止步于糊里糊涂地骂,当地检察部门应该公布整体的认定卷宗,媒体报道应该严谨地说清楚关于“过失”的详细认定,法律界人士也应该认真地依据法理参与讨论。如果真的只是如新闻报道中陈述的那么“简单”,法院应该及时地做出严谨判决,给所有心怀正义者一个温暖的交代。
任何一次判决都会影响一条法治河流的清浊。当地司法机关应该意识到,这起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正在成为社会关于善良正义与司法理性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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