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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市政府被指挪用上千万财政资金为企业缴排污费 环保局不作为为污染企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参考消息  发布时间:2016-11-18 10:23:23
导读:  江西乐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 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向江西、广西两省份反馈了督察意见。两省份均被指存在环保不作为的问题。其中,江西乐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广西为建设钦州滨海新城,将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29%...

江西乐平市政府被指挪用上千万财政资金为企业缴排污费 环保局不作为为污染企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西乐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

  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向江西、广西两省份反馈了督察意见。两省份均被指存在环保不作为的问题。其中,江西乐平市被指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广西为建设钦州滨海新城,将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29%的面积调出保护范围,侵占千余公顷红江西树林。

  江西

  大量污水处理厂成“晒太阳”工程

  7城上半年PM2.5不降反升

  17日下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江西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江西“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2012年至2014年,乐平市政府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南昌市支持企业违规拓建,并要求市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向江西通报了督察意见。他说,2016年上半年,南昌、宜春、九江、鹰潭、吉安、新余、赣州等7个地市PM10或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但多数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对此认识不够,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导致在具体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上不严不实。

  督察指出,2014年以来,江西省未按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未通过年度考核地区进行约谈或问责。萍乡市2015年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8家国控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有6家长期超标,部分燃煤小锅炉淘汰弄虚作假。

  此外,治污设施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部分污水处理厂“无效运行”。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大量危险废物长期存放,甚至非法处置。

  鄱阳湖水质持续下降

  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2013年至2015年,鄱阳湖水质持续下降。督察发现,鄱阳湖流域特别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违法违规排污问题严重。

  景德镇乐平工业园区企业长期利用雨水沟渠偷排废水,宜春上高县工业园区多家企业长期偷排。此外,督察组抽查21个垃圾填埋场,有13个采取简易填埋方式,其中景德镇宋家庄垃圾填埋场超期运行4年,每天400吨渗滤液仅经简易处理排入昌江河,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

  截至2016年7月,全省未建治污设施的规模化养猪场共2634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就有1961家。南昌市1892家规模化养猪场中,近六成未建治污设施,污水直排现象突出。

  政府财政为企业代缴排污费

  “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李家祥说,2015年江西省水利厅在鄱阳湖内批准3个采砂区,其中有6.82平方公里采砂区位于鄱阳湖银鱼产卵场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

  南昌市违反国家和江西省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支持江西晨鸣纸业擅自扩建二期项目,并要求市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据介绍,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截至目前,105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777件,立案处罚224件,拘留57人,约谈220人,问责124人。

  督察强调,江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关键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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