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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因父母两次阻止自己婚姻 拒绝赡养父母

 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6-11-22 8:46:53
导读:  因年事已高,无任何收入来源,儿子又拒不赡养,张某夫妇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儿子张某某称,父母两度拆散自己婚姻,“现在已无心干活,没有钱”。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张某某履行赡养义务,每月付给父母生活费500元。 张某夫妇诉称,他们共育有四女一子,均已成家立业。夫妇俩与儿子共同居住在一处...

北京男子因父母两次阻止自己婚姻 拒绝赡养父母

 

  因年事已高,无任何收入来源,儿子又拒不赡养,张某夫妇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儿子张某某称,父母两度拆散自己婚姻,“现在已无心干活,没有钱”。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张某某履行赡养义务,每月付给父母生活费500元。

  张某夫妇诉称,他们共育有四女一子,均已成家立业。夫妇俩与儿子共同居住在一处院落,后因与儿媳妇经常因家庭琐事生气打架,遂搬出另住。去年以来,夫妇俩因身体不好,生病住院,已经花费近万元的医疗费,儿子始终不闻不问。张某夫妇向其索要生活费和医疗费,但儿子一直拒不给付,老两口只好向法院起诉。

  开庭审理过程中,张某某称,因为父母掺和,自己已经离婚两次。第一次结婚后,父母经常找茬与其吵架,致使他们夫妇二人无法生活,最终离婚。第二次结婚后,媳妇每月才挣400元,而父母却让她每月交300元。在几个女儿的撺掇下,父母经常与他媳妇打架,导致他再次离婚。

  对于赡养费一事,张某某称,他现在自己孤身一人,加上经历两次离婚,“我现在无心干活,没有钱承担父母要求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张某夫妇年事已高,无收入来源,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据张某某的收入情况,判决其承担每月给付张某夫妇500元的生活费,张某夫妇的医疗费凭票据由张某某承担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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