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加多宝就“侮辱邱少云”事件登报道歉 人大代表杨建华:言不由衷 恕不买帐!

 1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11-22 10:42:25
导读: 11月21日电 11月21日,曾侮辱邱少云烈士的微博营销号@作业本 博主孙杰和加多宝凉茶公司在人民法院报第三版刊登致歉声明。这一致歉声明将持续5天,首次刊登日期距2016年9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已过去近两个月;距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过世,则过去一个月零一天。对于终于等来的公开赔...

加多宝就“侮辱邱少云”事件登报道歉 人大代表杨建华:言不由衷 恕不买帐!

 

11月21日电 11月21日,曾侮辱邱少云烈士的微博营销号@作业本 博主孙杰和加多宝凉茶公司在人民法院报第三版刊登致歉声明。
这一致歉声明将持续5天,首次刊登日期距2016年9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已过去近两个月;距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过世,则过去一个月零一天。
对于终于等来的公开赔礼道歉,网友们纷纷表示,“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网友@叫我扒鸡就好 说:你知道烈士弟弟也看不到你的道歉了吗?永远心怀感恩很难吗?
网友@剪迳小賊 说:英雄已然是英雄,不因为你的无知无耻不承认就不是英雄。
网友 Morphine 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商家为了营销连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跨越,真的很令人寒心。
网友 jhj青山槌东方 说:金钱利益,让无耻无处不在。为了物质,抛却了作为人类应具有的精神层面。那些没有气节的人类,那样拿英雄开涮,看了心好酸。
网友@啊煮到我的手辣 说:1元是原告自己要求的 表明自己的目的不是钱 而是名誉 而且我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仅为个人观点)如果索赔金额较高,涉及到了集团利益,这个案子会拖很久,一旦事件拖到退出大众视野,热度不再,最终结果可能难以预料。虽然只索赔1元,但是最后胜诉了,这就是进步。也是媒介融合环境下人格纠纷处理法制化的开端。
全国人大代表、开国上将杨得志之子杨建华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邱少云烈士牺牲的时候,加多宝都还不知道在哪里。这些人道歉100天都不算多。他们口服心不服,道歉声明缺少诚意。他们又不是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根本不存在‘未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而是想把责任尽量往轻里说。言不由衷,被迫放下身段的‘道歉’不是真道歉。恕不买帐!”

加多宝就“侮辱邱少云”事件登报道歉 人大代表杨建华:言不由衷 恕不买帐!

 

 

事件回顾:
2015年4月16日,加多宝官方微博与@作业本 一起,重新挑起曾经几度刺痛舆论场的“烧烤”话题,开展恶意营销,引发公众愤怒。
随后,邱少云胞弟邱少华通过中国青年网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
2016年9月20日上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孙杰和加多宝公司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随后,孙杰通过微博表示接受判决,并向邱少华致歉。
宣读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而背后,邱少华却整整等待了17个月。

邱少华一直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一年多的漫长等待,让他身心疲惫,得知宣判结果后,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
9月29日,邱少云名誉权案代理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管委会主任胡忠义专程从北京前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将该案一审判决书送到了邱少云烈士的胞弟邱少华手中。
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英雄人物名誉权等人格权益典型案例,维护邱少云、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名誉。
不幸的是,2016年10月20日凌晨4:38分,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战斗英雄邱少云同志的胞弟邱少华因病医治无效在重庆铜梁病逝,享年86岁。

 

关键词:加多宝侮辱邱少云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