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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鹿邑县人民法院“一个案件两个判决”的事件机器被抢夺 法院:抢夺机器者是保安

 2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  发布时间:2016-12-07 14:44:46
导读:12月5日记者采访受阻之后,12月6日都市记者再次来到周口鹿邑县人民法院,这已经是都市记者第四次就“一个案件两个判决”的事件,前来周口鹿邑采访法院了。 那么,这一件看似很好纠错的鸳鸯判决事件,为什么法院会做出如此令人费解的事情呢?12月6日上午,都市记者见到了案件的审判长张永乾。当记者提出一个案件为...

12月5日记者采访受阻之后,12月6日都市记者再次来到周口鹿邑县人民法院,这已经是都市记者第四次就“一个案件两个判决”的事件,前来周口鹿邑采访法院了。

记者采访鹿邑县人民法院“一个案件两个判决”的事件机器被抢夺 法院:抢夺机器者是保安

 

那么,这一件看似很好纠错的鸳鸯判决事件,为什么法院会做出如此令人费解的事情呢?
12月6日上午,都市记者见到了案件的审判长张永乾。当记者提出一个案件为什么会出现两个判决书时,他作出了解释。
据了解,网上的裁判文书是法院判决下达两个多月后才上传的,上传过程需要严格的审核,这种失误让人费解。法院判决这么严肃的事件,为什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失呢?
当记者问起该案件的审判长,出现这样的错误,应该谁来负责时,审判长说:纪委和政法委正在调查,这起案件的已经进入再审阶段了。
对于奔波三年多的闫卫星夫妇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周口鹿邑法院给出的这个结论,仍然让他们觉得很迷茫。
据了解,目前,周口鹿邑县政法委和纪委已经成立调查组,对判决书的情况进行调查,其中记者采访受阻也是调查的一个方面。
那么,昨天抢夺记者机器的人,到底是谁呢?法院方表示:抢夺机器者是保安。

记者采访鹿邑县人民法院“一个案件两个判决”的事件机器被抢夺 法院:抢夺机器者是保安

 

记者采访鹿邑县人民法院“一个案件两个判决”的事件机器被抢夺 法院:抢夺机器者是保安

 


抢记者机器的人,真的是法院的保安吗?就在记者离开法院时,在鹿邑法院的传达室,看到了和抢夺记者摄像机着装一样的工作人员,而衣服的胳膊处却写着“警察”字样。

很显然,昨天抢夺记者摄像机的人,所穿服装就是法院法警的服装,如果是法院的保安,又为何穿着"警察"字样的衣服呢?法院的工作人员说:这个衣服是自己借的!自己穿错了!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立刻脱掉了警服,那么,穿着“警察”衣服的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为何法院“法警”的衣服,会被人“借走”,而被人错穿呢?为何昨天抢夺记者摄像机者穿的警服,和今天记者见到的工作人员的警服是一个警号呢?
一串串的疑问,我们只能期待法院的调查结果!

 

关键词:记者采访机器被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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