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因朋友惦记自己女友,未成年的胡某与朋友约架,结果致对方多人受伤,自己被网上通缉逃至外地。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其在斗殴过程中居然口口声声喊:“未成年杀人无罪”。 出生于1998年的胡某从云南来到义乌打工,在打工期间结识了“小宝”等几位朋友,还交了一个漂亮女朋友,几人常在一起玩耍。没过多久胡某就发现... |
因朋友惦记自己女友,未成年的胡某与朋友约架,结果致对方多人受伤,自己被网上通缉逃至外地。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其在斗殴过程中居然口口声声喊:“未成年杀人无罪”。
出生于1998年的胡某从云南来到义乌打工,在打工期间结识了“小宝”等几位朋友,还交了一个漂亮女朋友,几人常在一起玩耍。没过多久胡某就发现“小宝”好几次背着自己约女友出去吃饭,胡某便找他理论,没想到“小宝”直接承认喜欢女友,胡某又气又恨,当即约架:若自己胜出,女友还是自己的;若“小宝”胜出,女友就归他,自己退出。
去年11月24日夜里,他纠集三四个人手持铁棍等家伙来到义乌一个公园边上准时和“小宝”碰面,“小宝”也带了三四个人,双方一见面就厮打在一起,不到一刻钟就有多人受伤,“小宝”眼见事态要扩大,劝胡某停手,打红眼的胡某却喊着“老子未成年,打死你都不犯法!”受伤的“小宝”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义乌警方迅速立案侦查锁定胡某,胡某立刻躲到外地。今年12月4日,上海虹桥站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胡某将乘坐G7337次列车从虹桥站出前往永康,最终在站台上将胡某抓获。
“未成年杀人无罪”表现出胡某的嚣张和无知。谁说“未成年杀人无罪”了?《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胡某出生于1998年,已经接近18周岁,他的年龄早超过了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红线,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的确不用承担刑事责任。2015年10月,湖南邵东县3名未成年人残忍劫杀一女教师,其中年龄最小者11岁,最大者13岁,由于3名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送往工读学校教育;2016年7月,13岁的沈某某将诚谏镇石桥村3名小孩用石头、刀具等虐杀致死,因其未满14周岁,被送到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3年的收容教养。
在胡某的法律认知中,未成年人的身份就是其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只要自己还是个未成年人,无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什么残忍的事情,最后都会“平安无事”。原本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款,竟然成了一些未成年人胆敢犯罪的凭借——他们不仅对法律失去了应有的敬畏,反而觉得法律不过如此,而且可以利用。当一些未成年人的行为方式让人瞠目结舌时,社会既要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是个复杂社会问题。
面对一个叫嚣“未成年杀人无罪”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引导教育呢?他们觉得法律有漏洞可以钻,就可能铤而走险。当务之急,要让这些犯下罪行的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教育他们尊重法律,避免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变成纵容。(乾羽)
播放数:609
播放数:542
播放数: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