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南宁网红豆浆王子涉嫌猥亵女童被批捕 送礼物为由骗6岁女童到楼道内猥亵

 1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6-12-08 16:07:58
导读: 今天网上爆出“豆浆王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批捕,现羁押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经查,2016年7月的一个晚上,“豆浆王子”以送礼物为由,骗一6岁女童到水街某商场一电梯楼道内,对该女童进行猥亵,达到其龌龊目的![怒]细心网友发现其微博于8月30日后已停止更新。 12月6日,关于南宁网红“豆浆王子”...

  今天网上爆出“豆浆王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批捕,现羁押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经查,2016年7月的一个晚上,“豆浆王子”以送礼物为由,骗一6岁女童到水街某商场一电梯楼道内,对该女童进行猥亵,达到其龌龊目的![怒]细心网友发现其微博于8月30日后已停止更新。

  12月6日,关于南宁网红“豆浆王子”猥亵女童被批捕的消息,在朋友圈中疯传。记者昨日了解到,“豆浆王子”蒙某某的案件已由西乡塘区公安分局提请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有律师和社会学者认为,既然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级,且案件中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相关材料不应该公开。

  网传 “豆浆王子”涉嫌猥亵女童

  12月6日晚,两张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的照片让南宁网友的讨论炸开了锅。两张照片分别是一份“广西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起诉意见书”和一名男子戴着手铐正指认现场的图片。“起诉意见书”上标明:2016年8月30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以送礼为由,骗××女儿××(6岁)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水街××号邕江一品美食城内消防通道顶层,后在该处对××进行猥亵……

  虽然照片对嫌疑人以及受害人的名字等信息作了马赛克处理,但仍显示了该嫌疑人的绰号为“豆浆王子”,男,南宁市人。其中还有“2016年9月1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等内容。

  “豆浆王子”可谓南宁本地的网红,这条消息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记者翻看了“豆浆王子”的微博,其更新的最后一条微博,是在今年8月30日6时20分。

  求证 案件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记者综合互联网信息看到,“豆浆王子”因其穿着独特,常在新民路、七星路、东葛路、中山路等闹市区跳舞而闯入了网民视野。2007年以来,他以搞怪行为和舞蹈才艺娱乐网民,拥有一定名气。“豆浆王子”以“非主流”装扮出现在现实生活中,被诩为广西“非主流达人”。起因是有一家豆浆店开张,邀请他去跳舞,随后有网友将其跳舞的视频发到各大网站,“豆浆王子”因此得名。2009年,“豆浆王子”串红网络。

  昨日,记者从西乡塘公安分局了解到,嫌疑人“豆浆王子”为蒙某某。据西乡塘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蒙某某今年28岁。案发后,他被永新派出所民警抓获。蒙某某供述从今年7月至8月30日,共三次对同一女童进行猥亵。随后,蒙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件已经由我们公安分局提请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名负责人说,该案件目前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质疑 泄露公安起诉意见书应追责

  消息出来后,有网友留言“不管他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都无法弥补他给6岁女孩造成的伤害,希望受伤的女孩能够走出心灵阴影!”还有网友留言质疑:“是谁泄露了警方的工作内容,没有公诉时,作案细节该公开吗?”

  据西乡塘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注意到网传的信息,“我们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把这份‘起诉意见书’传发出去”。

  对此,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建保认为,网传的“起诉意见书”中有受害人为6岁女童的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也就是说,尽管“起诉意见书”中已经对部分信息内容打码,但“6岁女童”的信息仍存留,这对未成人来说是一种伤害。

  “既然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级,且案件中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相关材料更不应该公开。”广西区党校教授、社会学者谢金甫建议,相关部门应该检查一下,是谁把‘起诉意见书’流传出去,并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