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日本政府正式宣布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什么是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的五大标准

 7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凤凰网  发布时间:2016-12-09 10:55:13
导读: 北京时间周四(12月8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8日发布消息称,关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的地位,已决定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将维持容易对不当倾销征收高关税的“反倾销税”机制。 共同社消息称,这是因为中国尚未解决国有企业等产能过剩问题。日本担心中国的廉价商品大量...

日本政府正式宣布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什么是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的五大标准

  北京时间周四(12月8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8日发布消息称,关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的地位,已决定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将维持容易对不当倾销征收高关税的“反倾销税”机制。

  共同社消息称,这是因为中国尚未解决国有企业等产能过剩问题。日本担心中国的廉价商品大量涌入,与持同样方针的美国与欧盟统一了步调。在调查倾销问题时,对象物品将按照国际价格估算,而不是按中国国内价格,以便易于征收高额关税的制度。

  这是因为中国尚未解决国有企业等产能过剩问题。日本担心中国的廉价商品大量涌入,与持同样方针的美国与欧盟统一了步调。

  关于在调查倾销问题时,对象物品按照国际价格估算,而不是按中国国内价格,以便易于征收高额关税的制度,日本在迎来失效期限的11日之后仍将继续实施。

  2016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15年过渡期之关键节点,届时欧盟须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即中国将在今年年末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能大幅降低中国商品在全球被征收的反倾销税。但实际上,发达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反对。

  各国都是啥态度?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全球已经有80多个经济体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包括俄罗斯、巴西、瑞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而包括北欧、英国以及荷兰在内的国家也都支持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美国,是坚定的反对者之一。对于美国来说,在中美贸易中,价格的竞争力使美国损失更大。

  欧盟有意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是明确表示需要附加限制性条件。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葡萄牙和一些东欧国家由于国内的落后行业形成的强大游说力量,对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予以反对。

  主要事件回顾

  12月8日,日本正式宣布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日本经济产业省8日发布消息称,已决定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将维持容易对不当倾销征收高关税的“反倾销税”机制。

  12月5日,日本媒声称日本政府已基本决定,将与欧美保持同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地位。

  11月29日,人民日报警告欧盟遵守世贸规则,在事关国际规则的问题上,欧盟不能靠概念游戏蒙混过关。

  11月18日,印度媒体称,印度“高层官方消息人士”透露称,印度不会主动承认中国的这一地位。

  11月10日,中国商务部称,中方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前一天,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修改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

  10月17日,据德国媒体报道,13日的欧盟峰会面临一场关于欧洲今后如何对待经济强国中国的激烈争吵。欧盟委员会打算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希望28个成员国的政府首脑准许其出台针对中国倾销产品的新保护措施。

  10月10日,英国暗示将支持中国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英媒称,英国将支持中国申请享受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所有权利。

  7月20日,欧委会委员会议就欧盟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问题进行了讨论。英媒称:“欧盟酝酿有条件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布鲁塞尔拟在贸易争端中把中国视为市场经济体,但条件是有权实行美国式的反倾销税,同时要求中国大幅削减钢铁生产过剩”。

  5月12日,欧洲议会以546:28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一项非立法性决议,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指出中国过度生产及削价出口,为欧盟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及环境后果。


关键词:中国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