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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男诱奸64名女性 或因最初交往全凭自愿被判无罪 因韩国法律“不保护不自爱的女性”

 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12-20 11:23:21
导读: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援引韩联社报道称,韩国一名男子在过去8个月内,通过互联网诱骗64名女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性爱片段加以威胁。警方接报后将其拘捕。但由于案中受害人大多没有主动报案,且最初与疑犯交往纯属自愿,法院或会引用50年前的案例,以法律“不保护不自爱的女性”为由,判该男子无罪。...

韩男诱奸64名女性 或因最初交往全凭自愿被判无罪 因韩国法律“不保护不自爱的女性”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援引韩联社报道称,韩国一名男子在过去8个月内,通过互联网诱骗64名女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性爱片段加以威胁。警方接报后将其拘捕。但由于案中受害人大多没有主动报案,且最初与疑犯交往纯属自愿,法院或会引用50年前的案例,以法律“不保护不自爱的女性”为由,判该男子无罪。

  首尔警方表示,41岁小店东主金某自今年1月7日起,以旅美韩侨自居,在婚姻介绍网站上结识64名20多岁女性,并与她们发生性关系。期间他利用针孔摄影机,拍下性爱画面,以公开录像片段为恐吓要求受害人继续与他交往。

  韩联社引述警方表示,这宗案件令人联想起1950年代轰动韩国全国的“朴仁洙案”。案中主犯朴仁洙当年自称是海军上尉,诱骗70多名未婚女性发生性关系。但最后只有2名受害人以奸淫罪举报朴仁洙,当时韩国法院认为“法律只保护贞洁女性的贞操”,结果判朴仁洙无罪。

 

 

关键词:诱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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