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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潘成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追偿380万人民币

 1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12-24 11:08:09
导读:12月23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省政协委员潘成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案,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公诉,由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早在2005年5月17日,债权人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

12月23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省政协委员潘成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案,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公诉,由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潘成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追偿380万人民币

 

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早在2005年5月17日,债权人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琼民再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申请,对债务人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利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依法追偿3800324.20元人民币的债权。

公诉机关指控,上述案件执行了10多年,诚利公司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多次转移财产,至今未向海药公司履行债务。

当天庭审现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坐在被告席上的潘成立,对指控罪名的多条证据,以“断章取义”“无中生有”予以辩驳。

由于本案证据较多,12月23日的庭审持续到中午12时30分才结束,主审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再审。

当天中午庭审结束后,潘成立接受了南海网记者采访。据其介绍,诚利集团如今就是一个“空壳”,集团所有的工厂、员工宿舍、设备等等,均已经被法院拍卖,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过去我们确实有能力偿还,那时候此案的标的额才290多万,但对方要求的(数额,含利息滞纳金)太高,商量不下来。”潘成立说,由于公司与其他债权人之间也有经济纠纷,加上企业经营不善,期间,公司的资产先后被法院拍卖,如今已经没有偿还能力。

 

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潘成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追偿380万人民币

 

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潘成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追偿380万人民币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截屏

12月23日上午,南海网记者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发现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为潘成立)名列其中。该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对于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记者登录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官方网站,通过“领导机构”查询,发现有关潘成立的个人简介显示:潘成立,广东阳江人,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11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致公党。现任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省政协常委,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海南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海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理事长,海南名牌企业协会副会长,海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

记者同时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南省委员会网站查询发现,潘成立的名字先后出现在政协海南第四、五届、六届委员会委员名录上。 南海网将对此案持续关注并及时进行报道。

 

关键词:中国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潘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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