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河南信阳新县法院拍卖玩具枪遭质疑判几年 涉事法院道歉称法官责任心不强 未鉴定是否达到枪支标准

 3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腾讯网  发布时间:2017-01-05 16:34:01
导读: 新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玩具枪的情况通报 2016年12月21日,我院将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某超市的物品上传到“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拍卖,其中有15把塑料材质、内置弹簧装置的玩具模型枪。 2017年1月3日,澎湃新闻报道《河南新县法院拍卖BB弹玩具枪,法官:只鉴定了价格》,引...

河南信阳新县法院拍卖玩具枪遭质疑判几年 涉事法院道歉称法官责任心不强 未鉴定是否达到枪支标准

  新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玩具枪的情况通报

  2016年12月21日,我院将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某超市的物品上传到“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拍卖,其中有15把塑料材质、内置弹簧装置的玩具模型枪。

  2017年1月3日,澎湃新闻报道《河南新县法院拍卖BB弹玩具枪,法官:只鉴定了价格》,引发网民质疑。我院发现后,立即从网上撤回了该部分拍品,并将这些玩具枪送到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1月4日,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鉴定结果,结论是:经检验,送检枪形物品属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使用法庭科学枪口比动能测速仪法对其枪口比动能分别进行了测定,其枪口比动能均未达到1.8J/c㎡。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鉴定标准第三条规定,送检枪形物品均不能认定为枪支。

  由于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对拍卖物品把关不严,忽略了这些玩具枪的属性,以至未进行鉴定就进入拍卖程序,我院深表歉意!

  今后,我院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并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关键词:拍卖玩具枪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