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广西陆川县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 歹徒是其所审被告

 3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2-06 10:55:32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费文彬 张严方)5日下午,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获悉,1月26日13时许,陆川县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群众报警后,傅明生被紧急送往沙坡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龙建才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据悉,行凶歹徒龙建才是傅明生审理的一...

广西陆川县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 歹徒是其所审被告

 

中国法院网讯(费文彬 张严方)5日下午,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获悉,1月26日13时许,陆川县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群众报警后,傅明生被紧急送往沙坡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龙建才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行凶歹徒龙建才是傅明生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今年67岁的龙建才1989年年初在云南帮工谈生意时,结识了妻子陈某,并于当年6月26日结婚。两人婚后感情一般,并生育有两个男孩。1991年3月两人回到陆川县沙陂镇老家生活后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龙建才甚至对妻子大打出手,实施家庭暴力。1994年7月14日,妻子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1994年9月9日,陆川县法院沙坡镇人民法庭开庭调解此案。因调解不成,1994年12月26日,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依法判决两人离婚。期间,因被告龙建才干扰法庭审判,强行拖拉、恶语侮辱妻子,最后法院依法将被告龙建才予以拘留。

龙建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原玉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发生后,陆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机关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查明事实真相。目前,犯罪嫌疑人龙建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陆川警方提请逮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陆川县法院三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法院安保工作,加强防范,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并通过不同方式对这一暴力杀害法官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强烈要求对杀害法官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惩,并对受害法官的家属送上了慰问金,表示深切哀悼和诚挚的慰问。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