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浙江省诸暨市一餐厅收购77只活体穿山甲制作菜肴生意异常火爆 老板获刑

 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2-17 17:35:12
导读: 中新网杭州2月17日电(记者 张茵 实习生 李媛媛 通讯员 何若愚) 17日,记者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某餐厅把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做成菜肴出售,日前涉案餐厅老板张艳(化名)、陈刚(化名)一审获刑,判处张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浙江省诸暨市一餐厅收购77只活体穿山甲制作菜肴生意异常火爆 老板获刑

 

中新网杭州2月17日电(记者 张茵 实习生 李媛媛 通讯员 何若愚) 17日,记者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某餐厅把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做成菜肴出售,日前涉案餐厅老板张艳(化名)、陈刚(化名)一审获刑,判处张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张艳经营的餐馆门面不大,生意却异常火爆。原因在于,其饭店暗中以野生动物为食材,偷偷制成美食出售。

2011年12月起,张艳便向其“上家”陈某(已起诉)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其加工成菜肴出售给有需要的客人。截至2015年6月,张艳共向陈某非法收购穿山甲活体77只,穿山甲冻体57.55千克,鸮形目动物(俗称猫头鹰)活体7只、狮子肉11.55千克、熊掌67.5千克,交易价格超过14万元。

令人揪心的是,这种非法经营的饭店,在当地不止一家。自2013年至2015年7月,陈刚(化名)也在其经营的饭店中,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活体1只、冻体2只、鸮形目动物活体2只、穿山甲甲片2斤。

2016年8月,随着浙江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特大野生动物贩卖案侦破、公诉,诸暨的“穿山甲老板们”再也无法藏匿。(完)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