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湖北宣恩一干部与女子长期保持性关系 被拍裸照敲诈50万 法院:都有罪

 2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2-22 11:31:50
导读:  网络图 近日,由湖北宣恩县检察院提出抗诉、恩施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李某某、姚某某敲诈勒索案,经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改判,李某某、姚某某各自均被增加刑期一年,姚某某另被增加罚金10000元。 宣恩县检察院指控称:被害人高某某与被告人姚某某系不正当同居关系...

 

湖北宣恩一干部与女子长期保持性关系 被拍裸照敲诈50万 法院:都有罪

 网络图

  近日,由湖北宣恩县检察院提出抗诉、恩施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李某某、姚某某敲诈勒索案,经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改判,李某某、姚某某各自均被增加刑期一年,姚某某另被增加罚金10000元。

     宣恩县检察院指控称:被害人高某某与被告人姚某某系不正当同居关系。2015年9月中下旬,李某某得知姚某某与高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高某某系国家干部后,遂与姚某某商量以此敲诈高某某,并进行了谋划。

按事先预谋和分工,9月23日19时许,姚某某依计将被害人高某某约至其廉租房内,当姚某某与高某某正在卧室发生性关系时,预先躲藏在另外一间房间内的李某某,持手机冲进房内,拍摄二人的裸体视频和照片,殴打高某某,不准其离开,并以公开裸体视频相要挟,逼迫高某某写下50万元的欠条和保证书,并于次日汇款20万元,还限其于月底支付余下的30万元。9月24日,高某某将20万元转入李某某的银行账户。随后,李某某、姚某某二人共同到银行将其中的10万元转至姚某某银行账户中,二人各分得10万元。后因高某某在9月底报警,其余30万元敲诈未遂。

  宣恩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姚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宣恩县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害人高某某对敲诈勒索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属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高某某系有妇之夫,与独居的姚某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被害人的行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且违背社会公德,但李某某、姚某某二人并非夫妻关系,被害人与姚某某之间的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未侵犯二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未造成刑法意义上的损害。被害人的先行不当行为与二被告敲诈犯罪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性,故被害人高某某对于敲诈勒索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原判认定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情节有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然后,以上述理由提出了抗诉,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恩施州中级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姚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