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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雯被免去上海市副市长职务 赵雯被免职原因 赵雯简历

 15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7-02-23 8:31:38
导读: 今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赵雯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今年1月18日举行的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已增选赵雯为政协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今天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案还包括: 任命赵伟星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

赵雯被免去上海市副市长职务 赵雯被免职原因 赵雯简历 

  今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赵雯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今年1月18日举行的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已增选赵雯为政协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今天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案还包括:

  任命赵伟星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崔明华、冯经明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免去徐文雄的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张金康的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保平的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沈建华的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孙伟建的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杨玉俊为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明为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杨慧亮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健为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朱文波为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金建庆为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谭滨为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贺卫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孙静为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高振国为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陶建平为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倪峰为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郑永生为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孙军为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朱庆华为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雯简历

  赵雯,女,1956年11月生,汉族,安徽安庆人,九三学社成员,1974年5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教授。现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市政协副主席。

  曾任同济大学校长助理、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南汇区副区长,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九三学社上海市副主委、主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副主席,上海市副市长等职。

  1974年至1976年,任安徽省潜山县油坝中学教师。

  1976年至1983年,任南京航道局财务处主办会计。

  1983年至1985年,就读于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

  1985年至1986年,任长江航道总局财务处主办会计。

  1986年至1993年,任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系讲师。其间,1989年至1992年在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审计专业攻读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93年至1996年,任广东商学院会计系审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1996年至1997年,任上海市五角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总会计师。

  1997年至2001年,历任同济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校长助理。

  2001年至2003年,任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1999年至2002年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攻读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2003年至2008年,历任上海市人大常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2008年至2012年,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主委。

  2012年至2017年,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1月,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市政协副主席;

  九三学社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常委,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委、第十五届委员会主委。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上海市第十二届妇联执委。


关键词: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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