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山东菏泽一小学因化粪池盖板损坏致一名小学二年级女生溺亡在厕所,一代课老师被辞退(组图)

 1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3-16 11:30:15
导读:针对山东菏泽市定陶区一小学二年级学生淹死在学校厕所一事。3月14日,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菏泽市滨河街道牛楼小学因化粪池盖板损坏、修复不及时,造成一名二年级女生溺亡。教育局已对事发学校牛楼小学校长王某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任课教师刘某国给予...

针对山东菏泽市定陶区一小学二年级学生淹死在学校厕所一事。3月14日,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菏泽市滨河街道牛楼小学因化粪池盖板损坏、修复不及时,造成一名二年级女生溺亡。教育局已对事发学校牛楼小学校长王某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任课教师刘某国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代课教师孟某给予辞退处理。

山东菏泽一小学因化粪池盖板损坏致一名小学二年级女生溺亡在厕所,一代课老师被辞退(组图)

 

13日晚,微博@菏泽杂谈发布了一份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关于对滨河街道牛楼小学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通报》显示,滨河街道牛楼小学因化粪池盖板损坏、修复不及时,造成一名二年级女生溺亡,事故发生后,区教育局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

 
14日上午,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通报内容的真实性。

 
通报显示,目前滨河街道中心学校及牛楼小学队学校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造成了这次安全事故发生。

 
通报称,经定陶区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滨河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孔某收、分管校长苏某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牛楼小学校长王某东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任课教师刘某国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代课教师孟某予以辞退,同时,对滨河街道中心学校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