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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市一名派出所协警勾结卖淫组织 多次通风报信帮助躲过查禁获刑六年

 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3-23 17:15:19
导读: 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浙江临海市某派出所协警方某日前被临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23日从临海法院了解到,方某原是派出所协警、驾驶员,2015年6月经人介绍结识了郭某。郭某出手阔绰,常给方某捎带香烟、水果,没事常找方某吃饭...

浙江临海市一名派出所协警勾结卖淫组织 多次通风报信帮助躲过查禁获刑六年

 

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浙江临海市某派出所协警方某日前被临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23日从临海法院了解到,方某原是派出所协警、驾驶员,2015年6月经人介绍结识了郭某。郭某出手阔绰,常给方某捎带香烟、水果,没事常找方某吃饭、喝酒,两人成了朋友。

熟悉后,郭某向方某坦言,自己从事组织卖淫活动,手下有好多小姐,希望方某利用在派出所工作的便利,将所里的查禁行动事先告知。方某明知违纪,仍然答应了。

2015年7月至9月,方某在派出所上班时,常站在办公室窗台盯着楼下院子,只要看到有很多警车开出,或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所长在楼下集合警员出警,就会打电话给郭某通风报信。平时,郭某也常联络方某,询问是否有查禁行动。据查,三个月中这样的信息互通达十余次。

2015年9月,郭某在组织卖淫时被警方查获,审讯中将方某供出。

临海法院审理认为,方某明知他人从事组织卖淫活动而多次通风报信,主观上有帮助他人组织卖淫活动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通风报信的行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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