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原标题:广西官员聚众纵酒后殴打一干部致其死亡已被双开 中新网3月28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西纪委近日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提及,蒙山县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剑林等人聚众纵酒问题,蒋剑林酒后殴打梧州市工业园区国税局干部潘贵和并致其死亡;蒋剑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原标题:广西官员聚众纵酒后殴打一干部致其死亡已被双开
中新网3月28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西纪委近日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提及,蒙山县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剑林等人聚众纵酒问题,蒋剑林酒后殴打梧州市工业园区国税局干部潘贵和并致其死亡;蒋剑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净化节日风气,营造持续从严从紧氛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伟军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25日,黄伟军借到湖南长沙参加会议之机,携带妻子女儿随行,到凤凰古镇、张家界等旅游景点游玩,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6442.5元。2017年2月,黄伟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
2.南宁市兴宁区农林水利系统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春节前夕,兴宁区农林水利局违规收受监管对象(养殖场)送给的猪肉,时任农林水利局副局长黄炳功指使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黄学玲和三塘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梁宏国将猪肉分配给动物卫生监督所16名干部职工,造成不良影响。黄炳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学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宏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原局长段顺连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段顺连先后6次虚列开支套取资金26.6万元用于设立“小金库”,并将其中8.42万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加班费,其本人领取2.63万元。段顺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款项。
4.蒙山县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剑林和梧州市工业园区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宁等人聚众纵酒问题。2016年6月17日晚,李宁邀请蒋剑林以及梧州市工业园区国税局干部潘贵和(非中共党员)、李敏、陈清林、于树芝、甘旭光、何宇星、黄斌、李德坚、林文新(非中共党员)等人在市区某饭店聚餐,期间通过猜拳行令、发纸牌等方式进行赌酒和酗酒,蒋剑林酒后殴打潘贵和并致其死亡,造成了恶劣影响。蒋剑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李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李敏、陈清林、于树芝、甘旭光、何宇星、黄斌、李德坚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林文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5.陆川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忠强和纪检组长丘清辉违规接受监管企业宴请等问题。2016年1月,刘忠强、丘清辉与监管企业员工聚餐,开支餐费1800元全部由监管企业支付;2016年4月,刘忠强、丘清辉带队到岑溪市、贺州市平桂区学习考察,期间利用“壮族三月三”假期绕道到荔浦县、阳朔县等景区观光游玩,由监管企业支付景区门票等费用共计5373元。刘忠强、丘清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责令退赔。
6.天等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陈耀文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7日,陈耀文借驾驶公车下乡执行公务之机,擅自改变行程,用公车将私人物品运送回其老家。陈耀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要求,锲而不舍抓作风,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懈怠疲沓、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力加压,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把作风建设抓深做实。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本报讯笔者7月1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获悉,市纪委近日通报了该市国税部门干部因醉酒状态下受外力打击倒地致死问题,打人者蒙山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剑林被开除党籍并被刑拘。
据通报,6月17日晚,梧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宁组织蒙山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剑林及梧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干部何宇星、黄斌、李德坚、陈清林、甘旭光、于树芝、李敏、潘贵和、林文新(非中共党员)等人在市区一饭店聚餐。席间,李宁、蒋剑林、潘贵和等人用玩扑克牌、猜拳的方式赌酒。蒋剑林与潘贵和因猜拳输赢问题发生争执,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致使蒋剑林鼻子流血,在场的人随即将两人拉开。在李宁自费支付餐费后,众人离开。
在回家途中,蒋剑林获知潘贵和等人在散席后到了市区另一饭店,便要求司机将其送到该饭店。6月18日凌晨,赶到该饭店的蒋剑林对着迎面而来的潘贵和打了一拳,潘贵和当即倒地不起,经“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通报指出,蒋剑林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李宁等10人违反生活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置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精神于不顾,在公共场所聚餐中纵酒并导致严重后果,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蒋剑林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分局立案调查、刑事拘留。梧州市纪委决定给予蒋剑林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何宇星等7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潘贵和已死亡,不再作出处分决定。对蒋剑林、李宁等9人及林文新的政纪处分,已建议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梧州市纪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要提领子、扯袖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就要打手板、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梧纪宣)
蒋剑林,蒙山县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人物事件
2016年6月17日晚,李宁邀请蒋剑林以及梧州市工业园区国税局干部潘贵和(非中共党员)、李敏、陈清林、于树芝、甘旭光、何宇星、黄斌、李德坚、林文新(非中共党员)等人在市区某饭店聚餐,期间通过猜拳行令、发纸牌等方式进行赌酒和酗酒,蒋剑林酒后殴打潘贵和并致其死亡,造成了恶劣影响。蒋剑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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