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南航大前辅导员王晓亮骗取学生信息网贷百万失联 报案半年警方竟未立案(图)

 1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4-10 16:31:07
导读: 事实上,拿着学生详尽信息和人脸识别申请的王晓亮突破了这些风控防线。 发现受骗后,同学们开始自发组织起来寻找更多的受害者。据学生们统计,截至2017年3月22日,王晓亮在“智联笑花”上以31个学生的名义贷款本金46万元,已知的利息已有近39万元;在“名校贷”上以22人名义贷款本金44万元,已知利息3...

 事实上,拿着学生详尽信息和人脸识别申请的王晓亮突破了这些风控防线。

  发现受骗后,同学们开始自发组织起来寻找更多的受害者。据学生们统计,截至2017年3月22日,王晓亮在“智联笑花”上以31个学生的名义贷款本金46万元,已知的利息已有近39万元;在“名校贷”上以22人名义贷款本金44万元,已知利息38万余元。

  王晓亮遗失过一份记账本,被学生捡到。学生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王晓亮承认这个账本属于自己。

  王晓亮的记账本上有“欠1078772元”等字样。从账本可知,他的支出包括还车贷、买家电,炒期货,与刘旭旅游、还贷等,共计1648772元。

南航大前辅导员王晓亮骗取学生信息网贷百万失联 报案半年警方竟未立案(图)

 

王晓亮账本上关于钱去向的信息王晓亮账本上关于钱去向的信息
  小D也是和王晓亮同课题组的同学之一,他意外发现,自己在教育部学信网上的账号已经被注册,注册时所留下的邮箱与王晓亮在网贷平台留下的邮箱一样。他推测这是王晓亮所为,因为学信网上关于学籍的证明正是申请“名校贷”所需的材料之一。

  同学们多次找到王晓亮理论。王晓亮于2016年10月13日承认,自己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贷了款,并承诺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自己承担。这一天,他给一些学生写过承诺书。

南航大前辅导员王晓亮骗取学生信息网贷百万失联 报案半年警方竟未立案(图)

 

王晓亮承认盗用11人学生信息进行网络平台借款王晓亮承认盗用11人学生信息进行网络平台借款
  一些受骗学生得到的是另外一种解释。他们向记者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王晓亮曾以“是网贷公司内部问题,自己正在协调帮忙解决”回答他们的质问。

  2016年10月,部分受骗同学去南京瑞金路派出所报案。当时,经过民警协调,王晓亮和小赢理财、诺诺镑客的员工签署过“还款协议”,证明贷款系王晓亮一人所为,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后来,王晓亮和其父的确还过十几万元,但后来中止了。

  2017年2月开始,学生们无法联系到王晓亮及其父亲,有学生找到刘旭,刘旭称已经和王晓亮离婚,自己也是“受害者”。

  4月7日,记者致电刘旭,询问她与王晓亮是否仍为夫妻。她予以否认,并以“不太方便回答”为由拒绝采访。王晓亮父亲的电话无人接听。

  8日,在媒体报道后,刘旭曾主动致电受骗学生,称自己和王晓亮取得联系,确认他已经和警方联系,正在督促和帮助他直面问题,要求他提供账单,同时她还称自己及家人也受骗了。

  派出所至今未立案

  欠款时间越久,受骗学生和其父母接到的催款电话和短信就越频繁,内容就越惊悚,有的人甚至每天都会接到。

  2017年2月20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召开了由学生处干部、保卫处干部、各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的会议。会后,向学生收集了电子版情况说明。

  3月27日,由于学生要求与警方沟通,4名同学与学校代表到南京瑞金路派出所了解相关进展,警方称目前材料不足,暂时无法立案。

  记者致电瑞金路派出所办案民警,该警官称需与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联系,自己“无可奉告”。

  一周前,有学生接到民警来电,称目前正在调查,是否立案要在调查后才能确定。

  小A说:“王晓亮已经承认了盗用信息,警方和第三方平台都知道,可为什么我们还要被催款?退一万步说,即便我们防范意识不强泄露了信息,但王晓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我的卡上拿走贷款和钱,这还不违法吗?警察为啥不管?”

  受访的学生均表示,“辅导员”是王晓亮身上最明显的标签,他们也是因此对王晓亮产生了信任。小B说:“学校发现他诈骗,为什么不及时制止和处理?”

  小C则十分担忧:“这些贷款的记录已经在第三方信用平台上留下了痕迹,不知道这未来会对我们带来什么影响,我们是不是上了‘黑名单’?”

  4月7日接到王晓亮电话后,一名受骗的学生说:“我们现在不相信王晓亮任何一句话,因为他在我们心中已没有信任值了。”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