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网红主持人胡伟骂河南人案一审开庭 被告人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数百人旁听未当庭宣判

 5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友  发布时间:2017-04-14 15:42:53
导读:  引发各界关注的“网红主播”微博攻击、辱骂河南人案,14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井长水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人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井长水诉称,胡伟自2012年起注册使用新浪微博,自称从事主持人职业,拥有数万名粉丝。2016...

网红主持人胡伟骂河南人案一审开庭 被告人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数百人旁听未当庭宣判

网红主持人胡伟骂河南人案一审开庭 被告人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数百人旁听未当庭宣判 

  引发各界关注的“网红主播”微博攻击、辱骂河南人案,14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井长水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人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井长水诉称,胡伟自2012年起注册使用新浪微博,自称从事主持人职业,拥有数万名粉丝。2016年4月以来,胡伟在其2个微博上多次发布了攻击、辱骂、讽刺河南人的言论。

  井长水认为,胡伟利用其微博发布地域歧视言论并传播,对河南人进行多次攻击、辱骂、讽刺,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致使河南人和自己的社会名誉评价降低,严重侵犯了包括自己在内的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

  同时,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未对其不堪言论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管理义务。为维护自己及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井长水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的相关言论,并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庭审时,原告井长水、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了相关证据,双方进行了质证,诉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共2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关键词:辱骂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