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云南玉溪男子家中藏枪 12岁侄子把真枪当玩具枪打死5岁男童 私藏枪支男子获刑2年

 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  发布时间:2017-04-17 10:23:19
导读: (原标题:玉溪元江一男子家中藏枪被其侄儿当玩具将5岁孩童打死!) 云南玉溪元江一男子在家中藏了一把射钉枪,这把射钉枪里还留有一颗子弹。一天,男子12岁的侄儿到其家中玩耍,其侄儿拿着这把装有子弹的枪玩耍,将另外一名年仅5岁的小伙伴打死。 4月6日,元江法院到洼垤乡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公开巡回审...

云南男子家中藏枪 12岁侄子把真枪当玩具枪打死5岁男童 私藏枪支男子获刑2年

  (原标题:玉溪元江一男子家中藏枪被其侄儿当玩具将5岁孩童打死!)

  云南玉溪元江一男子在家中藏了一把射钉枪,这把射钉枪里还留有一颗子弹。一天,男子12岁的侄儿到其家中玩耍,其侄儿拿着这把装有子弹的枪玩耍,将另外一名年仅5岁的小伙伴打死。

  4月6日,元江法院到洼垤乡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公开巡回审理这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29日,被告人方军(化名)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为平时打猎,将一支堂内留有一颗子弹的射钉枪藏于家中厨房。次日早上,被告人方军的侄子方龙(化名,12岁)和死者方伟(化名,5岁)先后到被告人家玩,方龙在被告人方军家的院子内用该射钉枪将方伟打死。

  经鉴定,该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军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该案中方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方龙及其法定代理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