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4月18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条通缉令,对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的在逃嫌疑人潘金林进行通缉。 通缉令显示,为严厉打击犯罪,切实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现依法对以下在逃人员进行悬赏通缉。 凡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或者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奖励10000元。司... |
4月18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条通缉令,对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的在逃嫌疑人潘金林进行通缉。
通缉令显示,为严厉打击犯罪,切实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现依法对以下在逃人员进行悬赏通缉。
凡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或者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奖励10000元。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资料严格保密。
在逃人员潘金林,男,出生于1956年3月8日,家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花园B区4-1-102室。
在逃人员潘金林在担任兴庆区大新镇上前城村书记兼主任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现在逃。
在逃人员潘金林如果主动投案自首,司法部门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在逃人员家属要规劝其自首,凡窝藏、包庇在逃人员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向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举报,联系电话0951-5926633、15009561822。
就近到当地司法机关当面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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